2019年浙江寧波寧海縣事業單位招聘85人公告
2019年寧波寧海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85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4日9時- 10月16日16時,筆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歡迎加小齊微信(chinagwy6)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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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10月14日-10月16日)
2019年寧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具體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和專業要求的人員。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籍不限(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
3、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與招聘單位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職位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具體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體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3、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4、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須在2019年10月9日前取得。
四、招聘計劃
2019年全縣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5名,具體招聘指標詳見附件。
五、報考程序
統一采取網絡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9年10月14日9時- 10月16日16時。
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
報考者登陸寧波人才網點選“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進入“2019年寧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個人信息表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職位,招聘單位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10月17日9時- 10月22日16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9年 10月23日9時-10月24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19年10月25日9時- 10月28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11月20 日9時- 11月22 日16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分綜合卷和專業卷兩類。其中財會(財務審計)職位、電視節目編導與制作職位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
筆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9年11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的證件為: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專業技術或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招聘職位最后一名出現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各招聘職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九、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十一、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各單位招聘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報到證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期限滿5年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十二、遞補規定
(一)面試對象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或資格復審、面試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核對象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對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戶籍的計算時間截至2019年10月9日(含)。
本次招聘報考的應屆生僅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
(三)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四)報考人員必須在2019年10月14日9時-2019年10月16日16時期間登陸寧波人才網點選“事業招考——考試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為準。
(五)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注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護照)。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七)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九)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縣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十)在職人員須在報名前與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溝通,取得同意后方可報考。
(十一)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原聘用(勞動)合同;2個月內未解除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十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各招聘單位見附件,縣人力社保局 0574-59971559、59971560。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工作時間開放):縣人力社保局0574-59972278,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0574-59972792。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