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招聘緊缺人才2人簡章
2019年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公開招聘緊缺人才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2019年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2人:食品藥品質量研究與評價職位,主要從事質量研究與控制工作;具有國家承認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在2019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具備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
(五)45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發布招聘簡章
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qingdao.gov.cn)和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amr.qingdao.gov.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簡章。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5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報名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隆德路7號 (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誠信承諾書》(附件2);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1份;
4.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1份;
5.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現場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與填報的學歷、學位一致,學歷、學位專業不一致的應以學歷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就業創業證或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2019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在國外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審查通過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直接進入考核。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作為考核總成績。
考生持身份證、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上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參加面試。經審核確認后,考生按事先抽簽確定的順序依次進入考場,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面試,其余人員在候考室等候。面試結束,考生退出考場。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時,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得分平均值的方法計算每位考生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并于當天在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amr.qingdao.gov.cn)公布。紀檢監察部門對面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負責按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核總成績,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在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考察時按照1:1比例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從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中依次遞補。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從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qingdao.gov.cn)和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amr.qingdao.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政策咨詢電話:0532- 58759182
監督電話:0532- 85730709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1.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