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林州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132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提升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水平,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關于林州市事業單位引進緊缺專業人才的實施意見》(林辦[2018]7號)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中共河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中國·河南第二屆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期間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的通知》(豫人社辦[2019]6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2名。
一、引進計劃
具體引進單位、崗位、專業、數量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林州市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4、學歷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海外留學研究生(須有國內兩年本科學習經歷);“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醫學類專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上各類畢業生均應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年齡要求:博士生年齡40周歲以下,碩士生年齡35周歲以下,本科生年齡30周歲以下。
6、符合所報引進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除外)、林州市管理的在崗“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衛生系統“51111”工程大學生、醫學定向生和“369”計劃特招特崗大學生 ;林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引進程序
2019年林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引進)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在林州紅旗渠網、林州廣播電視臺和《紅旗渠》報發布引進公告。
(二)組織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林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
具體地址:林州市紅旗渠大道188號(林州市旅發委大樓二樓)。
報名人員須現場填寫《2019年林州市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單色背景照片4張,同時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單色背景電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200KB以下,必須反映本人特征,否則無法通過審查)。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后留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另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查驗證件后留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名介紹信。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引進崗位有專業要求的,所學專業應與引進崗位要求專業相同。引進崗位有專業類別要求的,按《擬引進崗位專業類別要求》(附件3)報名。如同意調劑同類崗位的,請在報名時注明。
應聘者報名時要仔細對照報考崗位條件要求,不具備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
本次引進人才信息,面向社會公眾公開,所有信息一律通過紅旗渠網發布,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要隨時關注網站上的引進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若因本人填報聯系方式有誤或其它原因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若不符合引進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引進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個人承擔。
(四)考核
1、考核辦法: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報考崗位人數大于1:10比例的,則需先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報考醫療衛生崗位的為衛生基礎知識(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和解剖學);報考教師崗位的為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知識);其他崗位考生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該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報考崗位不足1:10的,則直接進行面試。
2、面試采取綜合性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進行。報考醫療衛生、教師崗位考生采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相關專業知識能力,其他崗位考生采取綜合性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應變能力、人際交往、語言表達及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對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的,直接取消錄用資格。引進崗位人數1:1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者,加試(面試)確定。
3、具體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引進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的(未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從報考同崗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考察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采取查閱檔案資料,復審相關證書證件和走訪單位、院校等方式進行。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資格條件等。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考察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崗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按照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在林州市紅旗渠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人員,填寫《林州市引進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和《林州市引進事業單位人員花名冊》(附件4),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沒有報考到具體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采取自主擇崗辦法確定(具體崗位設置見附件5),即按照擇崗辦法進行自主選擇工作單位(擇崗辦法為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面試成績相同者,抽簽確定擇崗順序)。新引進人員與單位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不滿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領導與監督
2019年林州市人才引進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收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人才引進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林州市委組織部、林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
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372-6166603
林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0372-61665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