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池州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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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10月17日9:00--10月24日16:00)
2019年下半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9年下半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0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9年度下半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為9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并于2019年9月3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zsrsj.chizhou.gov.cn/)、東至縣政府網(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統一發布。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且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須是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專業”主要依據安徽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考專業目錄。
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括號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考生不能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學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表)。年齡條件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8年10月17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7日09:00至10月21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10月22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筆試費用(報考管理崗位的繳納45元/人筆試費用,報考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繳納90元/人筆試費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0月24日24: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報考人員請提前準備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農業銀行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10月28日正常辦公時間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室(地址:東至縣城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 ,聯系電話:0566-5292981)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28日09:00—17:00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滿分120分。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應聘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二)》和《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滿分分別為120分。《公共基礎知識(二)》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等。
2、筆試時間:2019年11月9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10:30-12:30考《醫學衛生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東至縣城區,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11月6日至11月8日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員于11月11日正常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室申報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每科成績增加2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至縣政府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管理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含加分)、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兩門筆試科目成績分別達到60分(含加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總成績:
管理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一)》(含加分)成績;
醫學專業技術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公共基礎知識(二)》(含加分)成績÷1.2×0.4+《醫學衛生基礎知識》(含加分)成績÷1.2×0.6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管理崗位按照1:3比例(招聘計劃數為5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醫學專業技術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其中,報考管理崗位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報考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以《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成績仍相同,則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管理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或體檢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遞補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其中:報考管理崗位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以《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成績仍相同,則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2)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時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東至縣政府網另行公告。
(四)面試
管理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成績合成
1、管理崗位
考生最終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一)成績(含加分)÷1.2×0.6+面試成績×0.4合成,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2、醫學專業技術崗位
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六)體檢考察
應聘管理崗位的考生,根據應試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如最終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應聘醫學專業技術崗位的,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試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如最終成績相同的,以醫學衛生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醫學衛生基礎知識再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照規定程序、時限和要求,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在東至縣政府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均在東至縣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0566-5292636 5292981
監督舉報電話: 東至縣紀委監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