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招聘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
(二)招聘單位地址:紅橋區本溪路2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能:
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建于1958年,是首批國家級重點國辦中專。學校隸屬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形成中高職銜接、資源共享的辦學體系。學校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具有貼近生產、功能完善的實驗實訓基地,并擁有多個校外實訓基地。2011年,學校被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為首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官方網站(www.tjhgxx.com)天津渤海化工集團官方網站(www.bcig.cn)發布。
(一)具體招聘崗位見《2019年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表1)。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誠信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教師職業資格證書,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素質和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專業需求規定的資格條件;
(6)應聘人員為2019年應屆畢業生,天津生源。
(7)要求需具備本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網絡工程專業除外),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并符合其他報考條件。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方式
按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文件要求執行。
(二)報名及考試(筆試、面試)等工作程序
委托天津市考評中心組織筆試出卷、考試工作,及面試試卷的出卷工作。
(三)體檢、考察
1、進入體檢環節的人選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統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如出現筆試、面試成績總分并列的人員,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體檢復查,每個應聘者只準許一次,在學校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2、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后,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身心狀態、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四)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辦理調入接收手續。擬聘人員報道后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如遇新聘期開始需重新簽訂)。請擬聘人員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
四、紀律與監督
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招聘紀律,確保公開招聘制度作為事業單位進人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88242493
招聘工作聯系人:劉寧 老師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58980535 劉洋 老師
天津市化學工業學校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