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生態環境局招聘20人公告
為解決我市環境執法與環境監測力量不足的問題,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環境執法和環境監測輔助人員各10名。
一、招聘崗位
環境執法輔助人員10名,環境監測輔助人員10名。
二、招聘范圍、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范圍
具有寧夏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體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應聘,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6、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四)崗位要求
1、環境執法輔助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限環境工程類、化學類和法律專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2、環境監測輔助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限環境化工類及化學分析類專業,要求從事環境、化學相關工作經歷2年以上,無恐高癥。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者可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和中衛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并正反面打印。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25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中衛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沙坡頭區麗景街6號)。
3、聯系人:王朝輝聯系電話:0955-7012209
4、報名所需資料:
①填寫完整準確的報名表(附件2)及報名表電子版(按要求填寫,統一用A4紙打印)。
②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3張及照片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電話告知并說明具體理由。筆試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小組研究可以降低比例開考。
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考試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并將結果公示。符合條件的,將通知本人參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主。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專業知識和申論。公共基礎知識包括與崗位相關的知識。
2、面試。按筆試成績1:3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按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主要考核報考人員公文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主。
面試組由5-7名考官組成,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設主考官一人,主持面試工作。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市生態環境局進行政審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情況。
2、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3、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行聘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依據《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制管理,并報市財政、人社等部門備案。
四、招聘人員待遇
試用期滿后,招聘人員工資待遇參照中衛市市直部門聘用人員執行。
五、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法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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