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興城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14人公告
興城市首批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切實做好全市非訴訟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根據《興城市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興司發〔2019〕23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首批專職人民調解員14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職位及數量
1、興城市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6人;
2、興城市法院非訴訟糾紛調解分中心(“訴調對接”中心)5人;
3、興城市信訪局非訴訟糾紛調解分中心2人。
4、興城市工商聯非訴訟糾紛調解分中心1人。
三、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群眾威信,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群眾工作經驗;
2、年齡在30周歲以上,男68周歲以下,女65周歲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具備基層工作經歷或從事調解、法律、心理咨詢等工作的相關經歷;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同等條件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的退休人員優先聘用;
6、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不列入選聘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9:00—11:30,13:30—16:30)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興城市司法局四樓會議室 地址:興城市臨河大街26號。聯系人:人民參與促進法治科 齊雅佳
聯系電話:0429—5818008 13704298225
3、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A4紙)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
(二)資格審核
興城市司法局對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報名者參加面試。因報名者提供的電話不準確或無人接聽造成無法通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三)統一面試和體檢
根據報名情況和崗位職業特點,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時間、地點和其他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根據面試情況決定的擬聘用人選需進行體檢。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參與選聘人員自理。屆時將電話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四)聘用
體檢合格獲準聘用的人員將公布選聘名單,并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勞務)合同。未獲準聘用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待遇
人民調解員實行基礎工資結合以案定補方式計酬。基礎工資標準為不低于當年興城地區城鎮最低工作標準。聘用期間根據個人情況繳納相關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承擔。“以案定補”補貼工資根據《興城市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的相關標準進行補貼。
五、紀律與監督
(一)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的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選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選聘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除。
(二)從事選聘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三)整個選聘工作過程,在興城市司法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實施。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城市司法局人民參與促進法治科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