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滁州鳳陽縣板橋鎮人民政府招聘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鳳陽縣人民政府
2019-09-20 10:45:27
板橋鎮人民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輔助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財政所:1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會計或財務管理專業優先,身體健康。
3、服從單位管理分配,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相應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9月24日
報名地點:板橋鎮組織部
聯系電話:13514908996(許璇)18726210648(吳倩玉)
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以上報名的各項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須填寫“板橋鎮公開招聘工作輔助人員報名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兩張。
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面試和體檢
應聘人員需參加板橋鎮政府組織的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由板橋鎮政府另行通知。按照總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考核工作由板橋鎮政府負責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考試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根據考生成績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筆試、面試和體檢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應聘人員中等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核工作結束后,從筆試、面試、體檢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三年。聘用期滿,考核達標,可續簽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工資1900元/月,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失業保險。被聘用人員與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同等節假日休息待遇。
鳳陽縣板橋鎮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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