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合肥市肥東縣事業單位招聘23人公告
2019年安徽合肥市肥東縣事業單位招聘23人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現就肥東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肥東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23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肥東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1、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不含肥東縣管理的在編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3、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9月29日12: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9月29日18: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9月30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10月17日~18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科目1為《綜合知識》:主要包括漢語言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科目2為《申論》,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60%。
科目2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午
8:00 - 9:30 科目1
10:00 - 12:00 科目2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9年10月21日(8:00-12:00,14:30-18:00),攜帶相關證書到肥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肥東縣店埠鎮包公大道與太子山路交口人社局大樓四樓408室,電話:0551-67724912)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環節。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筆試準考證、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單位的《同意報考意見》,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A類崗位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B類崗位的面試采用說課和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說課占50%,技能測試占50%)。
2、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招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其中A類崗位筆試、面試成績按6:4合成;B類崗位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詳見崗位表)。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A類崗位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按科目2的成績高低決定取舍;B類崗位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按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縣監察委人員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規則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聘用
1、擬聘人員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3、新聘用人員實行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4、擬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工作關系,須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工作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其它
1、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縣人社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2、筆試費90元/人(45元/科)、面試費80元/人。
3、咨詢電話:肥東縣城市管理局 0551-67714363
肥東縣數據資源局 0551-67898911
肥東縣通用技術學校 0551-67730002
肥東縣人社局 0551-67724912
監督電話: 肥東縣監察委 0551-67722110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