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長沙市開福區瀏陽河街道辦事處招聘公告
為切實加強基層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基層力量,因工作需要,經瀏陽河街道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就具體公告說明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統一考試、考核考察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序號 |
崗位名稱 |
招考人數 |
年齡要求 |
性別要求 |
最低學歷 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黨政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 |
1 |
30周歲以下 |
不限 |
大學本科 |
學士 |
不限 |
具有2年以上辦公室文秘工作經驗者,可放寬至35歲(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2 |
基層黨建辦公室崗位1 |
1 |
32周歲以下 |
不限 |
大學本科 |
學士 |
不限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可放寬至大學專科(非函授)
|
3 |
基層黨建辦公室崗位2 |
1 |
30周歲以下
|
不限 |
大學本科 |
學士 |
不限 |
|
4 |
城市管理辦公室特勤人員 |
2 |
35周歲以下 |
男性 |
大學專科(非函授) |
不限 |
要求身高170cm以上;退伍軍人、有城市管理工作經驗者、具有法律特長者優先考慮。 |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指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32周歲以下指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治安拘留、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全日制在讀學生;
4、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
3、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計算至2019年8月31日,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證明為依據,全日制在讀期間(含國外留學學習期間)的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
時間:2019年9月6日至9月19日
2、報名
時間:2019年9月9日至9月19日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兩種方式。
報名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1份(附件1)、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于工作日期間至報名地址報名;可將以上文件掃描件及1寸照彩色電子照片發送至郵箱249913950@qq.com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報名。
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后電話通知筆試地址及準考證領取方式。
報名地址:瀏陽河街道辦事處三樓基層黨建辦公室(307室)
3、筆試
筆試由瀏陽河街道辦事處組織;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5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取消或核減崗位計劃數;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指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寫作等內容。
4、資格復審
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址進行復審。
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5、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面試人員按面試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6、體檢
按筆試總成績的60%,面試總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小數點后兩位計入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如入圍體檢考生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至低替補。
7、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考核人選。考察采取個別談話、調查走訪、部門審核等方式進行,全面考核入圍人員的德、能等各方面情況。
8、公示、聘用
擬招聘對象體檢合格后,經街道工委、辦事處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公示5天,監督舉報電話(0731-82550211),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合格后,街道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
五、時間安排(如遇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發布公告:2019年9月6日至9月19日
報名時間:2019年9月9日至9月19日
筆試時間:2018年9月21日
六、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月工資標準的80%。工資標準、績效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參照街道辦事處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按國家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及繳納住房公積金,年收入合計不少于7萬(含五險一金)。
七、聯系咨詢方式
聯系咨詢電話:0731-825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