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咸安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勞務派遣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書記員(男女不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書記員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協助開展相關輔助性、事務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轉、登記、保管工作;
(二)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三)法律文書的復印、收發、送達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五)檢察官、檢察官助理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大學專科或本科學歷,其中以大學專科學歷報考須為全日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歲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5.掌握崗位必須的計算機運用能力;
6.認真細致,嚴謹踏實,具有一定文字綜合和溝通協調能力;
7.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8.有法律或書記員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有不良誠信記錄情形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4日(按1:2比例接收報名,直至報名人滿截止)
2.報名地點:咸安區春風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咸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聯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4.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近期2寸彩照三張。
(二)資格審查和面試
1.資格審查結果將以電話通知形式反饋應聘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2.書記員:計算機技能測試,內容為中文錄入,考驗綜合運用Word、Excel等操作軟件熟練程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招聘條件、崗位要求和計算機技能測試結果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組織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標準進行。
3.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內容。考察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
根據崗位需要,綜合考慮考試和體檢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簽訂勞動合同
書記員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預錄人員與咸安區春風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2年勞動合同,設置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資待遇
大專學歷2400元/月,本科學歷2500元/月,電話補貼80元/月,午餐補貼380元/月,按規定辦理“五險”(個人應繳五險部分在月工資中代扣)。
咸安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