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陽潁上縣民政局編外招聘6人公告
潁上縣民政局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
2、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錄用。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6人,其中潁上縣地名辦崗位4名、潁上縣殯葬服務崗位2名。本次招聘的成績、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及其他相關信息將陸續在潁上縣人民政府網(www.ahys.gov.cn)發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查詢。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2、服從單位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接受監督;
4、熟練運用計算機設備和辦公自動化軟件;
5、報考潁上縣地名辦崗位年齡30周歲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殯葬服務崗位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無違法犯罪記錄。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經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4、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網站為潁上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ahys.pzhl.net/index.php);
3.信息錄入。報考人員登錄潁上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4.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報名確認
1.報考人員報名后,9月12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潁上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于9月13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
2.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9月13日18:00前登錄潁上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3.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報名繳費結束后,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15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法律、管理、管作等公共基礎知識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滿分100分,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時間: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9月19日至9月21日從潁上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
(四)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客觀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五)體檢與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客觀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缺額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客觀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潁上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根據招聘職位表確定被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編外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崗,凡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五險,工資待遇參照我縣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標準執行,目前為2300元/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2倍的標準,今后隨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
五、其他
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應聘資格,已聘用的解除勞動關系。
電話:0558—4412426
潁上縣民政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