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招聘2人公告
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34號)和《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樂山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暫行辦法》(樂人社發〔2012〕8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向全省招聘高層次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職位及名額
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單位為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管理崗位2名。
二、考核招聘基本條件
(一)對象、范圍
面向全省(戶籍在四川省或高考戶籍在四川省)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人員,符合《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表》(附件1)相關條件和其它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歲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按相關規定,在原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3.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自負。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28日—9月5日(工作日期間),每天9:00-18:00。
3.報名地點: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科(樂山市市中區濱河路98號1號樓612室,聯系電話:0833-2134798)。
4.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戶籍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需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權限機構(縣級組織人社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3)《樂山市心連心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3份。
(4)本人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
(5)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公開考核資格。
2.實行差額考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公開考核計劃數達到3∶1比例方可開展考核;未達到考核比例的,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取消。
3.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與考察
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核主要內容為: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等基本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由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與公開考核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思想道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考核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考核招聘資格。根據綜合考核情況,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五、體檢
根據考核及考察綜合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審核確認和聘用
(一)通過考核、考察并體檢合格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應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如未按期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其他事項
1.在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環節,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單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門原因出現公開考核職位缺額的,可等額遞補1次,遞補工作按各環節相關規定進行。
2.一旦發現違反公開考核招聘條件者,一律清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