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亳州利辛招聘幼兒教師150人公告
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利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15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利辛縣2019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五)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需征得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公告于2019年8月22日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xin.gov.cn)上公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上述網站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登錄上述網站,通過報名鏈接或直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http://lixin.pzhl.net/index.php),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閱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利辛縣2019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利辛縣教育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最終以現場資格復審為準)。
2.報考人員在報名后至2019年9月3日18: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9月4日18:00前登錄利辛教育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網銀)繳納筆試考試費用(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45元,計90元),逾期不繳費視為自行放棄。
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考計劃數。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于9月6日至9月7日從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利辛縣2019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9月8日
上午:8:30—11:00《學前教育綜合知識》《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和內容:筆試分《學前教育綜合知識》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兩科。
4.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每科分數為120分,《學前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占6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政策性加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考試成績加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政策規定予以加分。上述人員于2019年9月4日上午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利辛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地址:縣城港口北路,原縣電教中心)辦理申請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補辦。
考生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選依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以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成績再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考試成績相同的,以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再相同的,一并遞補)。凡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雖通過資格審查,但與規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屬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在縣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按學前教育專業科目成績高低順序排序,若學前教育專業科目成績再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成績相同的,以學前教育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若學前教育專業科目成績再相同的,一并遞補。
(八)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利辛縣教育局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利辛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天,公示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按時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介紹手續,檔案由縣教育局管理,縣委編委辦公室辦理入編手續,財政局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標準撥付工資。
招聘的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十二個月,包含在聘期內。首聘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滿考核按有關規定進行。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監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利辛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為:
1.利辛縣教育局:0558—8800222;
2.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8—8812151;
3.利辛縣紀委監委駐財政局紀檢組:0558—8809913;
4.利辛縣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558—8702666;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利辛縣教育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