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檢察官助理6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2019-08-20 11:12:14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公開招聘編外檢察官助理公告
根據檢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公開招聘編外檢察官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編外檢察官助理6名,主要從事與檢察業務有關的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報考人員須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8月19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在校在讀學生不得報考。
(三)報考年齡:本科學歷要求18至28周歲(即1990年8月20日至2001年8月19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要求不超過30歲(即1988年8月20日至2001年8月19日出生)。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熟悉WORD、EXCEL、PPT等辦公軟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
(六)符合國家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七)自行解決住宿,不解決廣州戶口。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辦法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19日-8月22日,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寶崗大道1095號805辦公室)。
4、報名要求:現場報名時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應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雙面復印)、《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檢察官助理報名表》(附件2)、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3個月內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戶口所在地街道或鎮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家司法考試證書(已通過須提供相應證書或證明材料)、C1以上駕駛證照(已持有須提供相應證件),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②社會人員應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雙面復印)、《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檢察官助理報名表》(附件2)、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3個月內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戶口所在地街道或鎮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社保繳費清單、勞動合同、單位加蓋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等佐證材料),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員工(含試用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國家司法考試證書(已通過須提供相應證書或證明材料)、C1以上駕駛證照(已持有須提供相應證件),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提供的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不符合者不予通過或取消考試資格。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現場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2、在職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國有單位、機關單位正式員工報考,無論在編、非編或試用期期間,均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察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15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分數線設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招聘單位以電話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進行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進入后續環節的考生,招聘單位以電話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五、體檢和政審考察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在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兩周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組織政審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符合錄用資格。政審考察階段,考生需在指定時間內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在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
政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http://guangzhouhz.jcy.gov.cn/xsy/)官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放棄聘用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和勞動合同
待遇標準按區、招聘單位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過程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招聘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三)招聘工作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9016076
咨詢時間: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89016236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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