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廣州血液中心第一次招聘4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08-19 09:41:46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制定廣州血液中心2019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與廣州器官移植配型中心合署,掛中國醫學科學院輸血研究所廣州分所牌子)成立于1960年,位于廣州市越秀區麓苑路31號,處于繁華的城市中心,毗鄰美麗的麓湖公園,是一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集血液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科研、教學于一體的無償性公益一類衛生機構。
中心肩負著廣州市無償獻血者招募和血液采集與制備、保障廣州地區200余間醫院的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責任;承擔著廣東省血液質量控制中心的職責,以及開展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質量控制與評價等相關工作的任務。年采供血業務居全國各大城市前列。
中心員現有職工411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超過80%,技術人才隊伍中博士6人,碩士47人,高級職稱43人,中級職稱100人。中心擁有固定資產超億元,擁有目前國際先進的采集、分離、制備、保存、檢驗、科研儀器設備。中心現有業務用房3.3萬平方米,已投入使用的新業務大樓為目前全國最大的血液中心業務樓之一。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血液中心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2中《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9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2019年畢業生。
2019年畢業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2、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jw.gz.gov.cn/)中鏈接到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網(http://gkzp.gzmed.gov.cn:8088/zhaopin/index.html),也可直接登錄該網站),在“應聘者入口”中注冊登錄后,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9年9月2日上午9時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7時。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需上傳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證書的2019年畢業生可上傳畢業生成績單、就業推薦表及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在校材料代替);
(4)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
(5)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廣州血液中心在報名網站上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通過審核。審核結果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9時起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9月12日上午9時至16日下午17時止,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分別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和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5、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6、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應聘人員免考筆試,但需在網上報名,通過網上初審及資格復審后,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屆時面試名單公示中關于資格復審時間要求,在面試前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暫未取得證書的2019年畢業生可上傳畢業生成績單、就業推薦表及代替)及就業協議書、崗位條件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接受復查。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若出現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多人成績相同,可同時參加面試。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3、面試:根據崗位要求,面試形式主要以面談為主。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4、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高低區分先后;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另行增加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因考生個人原因,在面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未完成體檢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機會,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體檢須符合《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衛醫發[2006]167號文)中規定: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得從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備、供血等業務工作。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三)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應屆生應承諾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單位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理。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3571339。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 020-83587153、020-87302871。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8月16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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