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碑林區政務服務中心招聘50人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行政工作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加快追趕超越步伐,經碑林區政府同意,現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為碑林區政務服務中心面向社會招聘窗口服務人員5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年齡35周歲以下。
(三)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以文學類、計算機類、公共管理類、法律類為主。
(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3日
報名鏈接:http://wechat.zgxahrcyy.com/index.html
咨詢電話:029-83658363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者需填寫《碑林區政務中心招聘窗口服務人員報名表》(見附表),并將電子版,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發送至報名鏈接,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依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應聘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任何虛假信息,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攜帶親筆簽名的《碑林區政務中心招聘窗口服務人員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電話通知。
(四)聘用與薪酬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與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由碑林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安排具體工作崗位。試用期1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薪酬待遇:試用期2450元/月,轉正后3000元/月,并按規定繳納五險。
西安市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