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桐柏縣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招聘暨選調173人公告(第1號)
2019年河南桐柏縣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暨公開選調公告(第1號)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73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17:30前,公開招聘筆試時間為8月24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更多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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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8月15日—8月21日)
2019年河南桐柏縣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招聘暨選調173人公告(第1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經桐柏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桐柏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集聚區)工作人員46名、面向縣內差額供給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鄉鎮(集聚區)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7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桐柏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質量。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鄉鎮(集聚區)工作人員46名,具體招聘職位和名額見《桐柏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集聚區)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3)。
(四)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年齡條件
應聘者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
應聘人員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已被招聘為桐柏縣事業單位在編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分為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與聘用幾個步驟進行。
1、信息發布
通過桐柏網、桐柏政務公開網、桐柏人社局網、張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2、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17:30前(雙休日正常上班)。
(3)報名地點:桐柏縣盤古大道工業路市民之家一樓公民個人事項13號人事人才窗口。咨詢電話:0377-83973039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有關證書、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①網上下載填寫完整的附件1《桐柏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②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有效期內)、就業報到證。
③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擬招聘人數與報名登記人數比例原則上設定為1:3,達不到1:3的,根據招聘單位專業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或取消。
報名時每人繳納報名考試費3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憑有關證明免收報名費。
3、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8月24日09:00-11:00進行。報考人員于2019年8月23日17:30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采取異地出題,異地改卷。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南陽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即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相應含畢業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相應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滿5年的我省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記表、退役證書和畢業證書。
4、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降低開考比例的按擬聘用崗位l: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采取異地出題,聘用異地考官,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個性特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若遇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增加名額一并進入)。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2)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3)考察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考察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5)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6、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聘用手續。
二、桐柏縣2019年公開選調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選調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二)選調范圍
桐柏縣差額供給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三)選調崗位、名額
面向我縣差額供給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鄉鎮(集聚區)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7名,詳見附件《桐柏縣2019年公開選調鄉鎮(集聚區)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4)。
(四)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條件
報考者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分為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等幾個步驟進行。
1、發布公告
通過桐柏網、桐柏政務公開網、桐柏人社局網、張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2、報名與資格審查
(1)凡符合選調范圍、資格條件的人員,通過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均可報名,本人持身份證到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17:30前(雙休日正常上班)。
(3)報名地點:桐柏縣盤古大道工業路市民之家一樓公民個人事項13號人事人才窗口。咨詢電話:0377-83973039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網上下載填寫完整的附件2《桐柏縣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若報名人數低于擬選調人數,相應核減各鄉鎮(集聚區)招聘職位。
報名時每人收取報名考試費30元。
3、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8月24日09:00-11:00進行。報考人員于2019年8月23日17:30前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采取異地出題,異地改卷。筆試內容主要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扶貧知識、《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鄉鎮工作必備知識等。退役士兵和2015年以來駐村的第一書記、工作隊長、工作隊員筆試成績加3分(因不勝任駐村工作被組織上召回的不加分),不累計加分。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4、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聘用職位l: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低于1:2全部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異地出題,聘用異地考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個性特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5、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若遇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增加名額一并進入)。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2)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3)考察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參加考察人員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6、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17個鄉鎮(集聚區)崗位,放棄選擇的,經縣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指令性調配到空缺崗位的鄉鎮(集聚區),確定崗位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三、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
為確保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桐柏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公開招聘(選調)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有關要求
1、為維護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紀委監委派出專門人員監督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確保整個招聘(選調)過程公開、公正。
2、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嚴把考試關、考察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考試保密制度,登記備案制度等,加強考風考紀教育,切實維護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嚴禁在招聘(選調)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跑風漏氣、泄露機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3、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桐柏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集體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1:桐柏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桐柏縣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桐柏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代碼.xls
附件4:桐柏縣2019年公開選調鄉鎮(集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代碼.xls
桐柏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