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濱海縣選調縣城學校教師50人公告
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公告
為積極應對縣城學校布局調整和事業規模持續擴大問題,切實解決縣城部分學校教師不足和結構性矛盾,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決定對縣城部分學校教師缺額實行公開選調。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縣城部分學校計劃選調50人(詳見附件1)。
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計劃的,核減該學科選調計劃,實際選調計劃按報名合格人數減1人重新確定。
二、選調范圍對象
濱海縣除縣城學校(含東坎鎮)以外的在編正式教師。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報名選調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男50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近3年工作量符合規定要求。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獲得報考學段學科應具備的教師資格證書。
5.近3年來(2016年8月至今)未受過黨政紀處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6年入職的新教師,第一學年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二)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的中小學教師可報名參加縣城中學教師選調,小學教師可報名參加縣城小學教師選調,中學教師不得參加縣城小學教師選調。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所有報名選調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學段學科,報名時應提供報名表和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A4紙)。
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和報名匯總表(見附件3)由各單位根據選調資格條件,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單位蓋章后統一上報,
報名地點: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15~84222407;聯系人:周立新;報名時間:8月8日~8月10日。
2.資格審查
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憑居民身份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并繳納考試費100元。
3.考試
(1)考試內容:本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8月13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試形式:筆試。
(4)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5)考試分值:試卷總分150分,以90分為合格線。
4.公布結果
根據選調計劃,在達合格線人員中,按照各學段學科參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并予以公布。選調計劃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
5.擇崗
根據選調計劃按各學段學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參加選調人員依次擇崗(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擇崗時間為8月14日下午4點,地點在縣教育局大樓一樓西側會議室。
對考試入圍但放棄選崗者,選調缺額在參加相應學段學科選調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6.聘用
選調人員名單報縣有關部門審定后,辦理相關調動或入編手續。
五、其它
1.為切實加強對公開選調縣城部分學校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以濱海縣分管領導為組長,縣政府辦、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和教育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2.各單位推薦參加選調人選時,應結合本單位學科教師余缺情況和報名者師德表現等因素綜合考慮,認真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嚴格按照選調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審核把關,確保選調工作公正公平、公開透明。
3.報名參加選調人員,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根據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在選調單位進行重新聘任。2016年以來以“鄉村教師”名義申報并取得高級職稱人員,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規定,“由鄉村學校教師崗位流動到非鄉村教師崗位,評聘不滿5年,應重新評聘”。
4.報名所需各類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19年7月31日。
5.濱海縣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6.本次選調工作相關政策由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政策解釋。
濱海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