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充實機關安全保衛力量,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勞務派遣性質)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限男性)。
二、報考條件
(一)熱愛司法警察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身高1.75米以上;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警校畢業生和有體育特長及退伍軍人優先;
(五)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主要職責
主要承擔機關安全保衛、維持法庭秩序,提押、看管被告人,參與執行工作等工作任務。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31日至8月6日
(2)報名地點: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801房。
(3)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如系退伍軍人和有體育特長的還需提供相關證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
五、體能測試和面試
(1)體能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招聘人數進入體檢。
六、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七、考察
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特別是要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如考察不合格,可在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實行聘用制管理。(株洲市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聘用者簽訂上崗協議)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合格后,首次聘期為一年(包括試用期)。聘用期滿,經考核稱職者續聘。
2、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工資福利按月包干,參加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的比例分別負擔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及公積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