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選調教研員7人公告
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07-31 14:47:55
關于2019年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公開選調教研員的通告
根據《南安市教職工調配工作意見(2016-2020年)》精神,結合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師資配備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采用公開考試辦法,面向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擇優選調教研員。現將公開選調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本次選調教研員共7人,其中高中英語,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化學,小學綜合實踐,學前教育,信息技術教研員各1人。
二、選調范圍
南安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程序
(一)報考辦法
1.報考時間:2019年8月7-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考地點: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綜合樓三樓辦公室(南安市溪美新華街文苑巷42號),聯系電話:0595-86382407。
3.報考條件
①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近5年(2014-2015學年度以來)年度考核等級為合格及以上;
②具有5年及以上教齡,本科學歷,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編在崗教師;
③報考對象須為現聘一級及以上職稱(含已評未聘)的教師;
④小學綜合實踐崗位面向小學語文或小學綜合實踐教師選調,其他選調崗位必須具備報考崗位對應專業的學歷證書。
4.報考形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委托他人報考時,應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提交材料
①《2019年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公開選調教研員報考申請表》(附件,A4紙打印,一式一份,并貼上兩張2寸免冠近照)。
②以下證書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驗后退還給本人:
A、身份證;B、學歷證書;C、教師資格證書;D、任職資格證書;E、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F、榮譽證書;G、教學名師、學科教學帶頭人確認證書或文件;副校長、教務(教導)主任、副主任任命文件等。
6.報考要求
①報考對象報名時須認真對照選調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
②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可自愿直接參加報考。
③報考對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選調的,后果由報考對象承擔全責。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將于2019年8月9日18:00前通知報考者。
(三)考試
1.考試范圍
高中英語,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學前教育崗位的考試范圍分別為南安市現行的相應學科的高一,初一,學前教育大班教材。初中化學崗位的考試范圍為南安市初三現行教材,信息技術崗位的考試范圍為南安市初一現行教材,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崗位的考試范圍為南安市綜合實踐活動學科五年級現行教材。
2.考試形式
分為片段教學和現場評課兩部分。片段教學和現場評課均采用百分制,滿分各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為片段教學、現場評課得分與加分分值之和。
3.考試時間:
2019年8月15日考試科目:高中英語、初中語文、數學、化學;
2019年8月16日考試科目:小學綜合實踐、學前教育、信息技術。
4.考試地點:教師進修學校綜合樓三樓。
5.考試內容
①片段教學
主要考核報考者的課堂教育教學能力及學科素養。每人備課時間40分鐘、片段教學15分鐘。
②現場評課
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觀看一節課堂教學視頻課例(40分鐘),及時捕捉評課信息,概括、剖析課例優缺點,邊觀看邊做好評課準備。每人評課時間15分鐘。
6.加分辦法
①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各級教學名師、學科教學帶頭人(以確認證書或確認文件為準),省級的加5分,泉州市級的加4分,南安市級的加2分,只取最高級別的一項進行加分,不重復計分。
②中學、中心小學(不含完小、下同)、市直學校的現任副校長加5分,教務(教導)主任加3分,教務(教導)副主任加2分(副校長以南安市教育局任命文件為準,教務(教導)主任、副主任以學校任命文件為準)。
7.注意事項
①考生應于考試當日上午8:20前到考試地點報到,8:35以后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所需材料由考務組提供,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黑色水筆參加考試,不得夾帶其他材料、手機。
②片段教學和現場評課評分時均由五個評委當場亮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③總分合格線為140分(片段教學成績+現場評課成績+加分分值的總和),總分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選調。
(四)選調對象確定與公示
1.人選確定。同一學科崗位選調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報考者中,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擬選調人選。
2.公示。市教師進修學校對擬選調人選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由市教師進修學校報南安市教育局審批。
四、其他事項
1.考試總成績相同者,按評課成績高分者優先選調,如果再出現成績相同者,則工齡長者優先選調。
2.入圍擬選調教研員在公示前棄權,或公示期間被發現不符報考條件、取消選調資格的,在該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報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3.被選調到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的教研員,其人事關系、原聘職稱及工資轉入教師進修學校。其中,在原單位已聘任為高級教師的,選調到教師進修學校后按專技七級進行聘任,一級教師選調后按專技十級進行聘任。已評未聘的高級教師選調后按專技十級進行聘任,已評未聘的一級教師選調后按專技十二級進行聘任。今后的職稱聘任根據學校崗位設置情況按學校職稱量化實施細則執行。
4.被選調教研員住房原則上自行解決,如市區無住房的,學校可提供過渡房。被選調的教研員第一學年為試用期,試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回原單位任教。
5.教研員選調的考試工作由教師進修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實行校長負責制,接受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
6.報考人員在本次選調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南安市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86382407;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5-86367819。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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