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秀山縣考核招聘教師92人簡章
來源:秀山縣人民政府
2019-07-31 11:20:07
秀山自治縣教育事業單位2019年考核招聘訂單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計劃人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我市為秀山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19年應屆畢業全科師范生、我市為秀山縣訂單定向培養的2019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2019年應屆畢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秀山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七)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八)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九)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
四、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秀山自治縣教委一會議室,咨詢電話:76868800。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須考生本人到場。
2.所需材料:
考生提交《秀山自治縣教育事業單位2019年考核招聘訂單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證書(含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彩底免冠照片3張
(四)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
六、考試考核
(一)考核方式
1.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采取筆試、學業成績和綜合成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采取筆試和學業成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二)考核內容及分值
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100分;學業成績和綜合成績考核分值分別為100分,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以畢業學校提供的畢業生學業成績和綜合成績為準,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學業成績以所學專業必修課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筆試成績×50%+學業成績×25%+綜合成績×25%。
考試考核總成績(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筆試成績×50%+學業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于2019年8月4日下午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名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除需當場復檢確認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并按原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員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九、選崗
考察合格的人員,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如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學業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仍出現并列,則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選擇聘用單位的順序。
具體招聘單位(經市人力社保局確認同意后)、選崗時間和地點將于考察結束后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明確違約責任,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服務6年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原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三、其他事項
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在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查詢考試、體檢、考察相關信息。
附件:
附件2 秀山自治縣教育事業單位2019年考核招聘訂單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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