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理工大學招聘碩士及以下工作人員9人公告
為做好2019年度安徽理工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下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通過學校官網通知公告欄發布碩士及以下人才需求計劃,應聘者將應聘材料發送至rsc@aust.edu.cn。
五、資格初審與復審
初審,應聘者提供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相關材料;
復審,應聘者來校應聘時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
設定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低于1:3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
六、考試考核
(一)筆試
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專業知識水平和實際運用能力等,滿分100分。學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或實踐操作)和面試環節的人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或明確。
(二) 試講或者技能操作
教學崗位應聘者需進行教學試講。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實現教學目的、掌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方法的能力及教學效果等,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試講教材由考生現場抽取,并提前封閉備課。成立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試講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或明確。
非教學崗位應聘者需進行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在指定場地完成相關操作任務,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或明確。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協調應變能力、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言語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潛能等,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順序現場抽取。成立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或明確。
(四)心理測評
應聘人員需進行心里測評。
七、成績合成
筆試、面試和試講(技能操作)各占總成績的40%、30%、30%。
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得錄用。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保密、監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54—6632915(紀委辦),0554—6668461(監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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