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興海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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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次招聘通過發送郵件報名
2019年海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海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鹽委辦〔2007〕40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具體招聘要求詳見《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表》(附件1)。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4年7月29日至2001年7月29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單位面向“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附件2)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招聘,黨校教師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未能提供畢業證書的,一律不予受理。
4、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認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5、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有失信記錄、治安刑事處罰記錄、受過黨(團)紀律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待遇
聘用后按國家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
①報名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14日24:00。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限選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以電腦顯示的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報名視作報名無效。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②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海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請將個人電子照片粘貼到表中“照片”欄內,詳見附件3)、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按照順序進行壓縮(報名表為word形式、其它材料以電子掃描件形式),然后將壓縮包以附件方式發送到所報考崗位對應的電子郵箱內(壓縮包及郵件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并注意核實郵件是否發送成功。
2.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郵箱反饋給考生。因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而取消招聘計劃的,考生可以改報到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3.領取準考證
考試前一天(9月6日)工作時間,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海鹽縣人力資源市場(武原街道華豐路1199號)
4.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全客觀題),滿分各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9年9月7日一天;具體各科目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和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考生需攜帶報名時提供的所有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開始兩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面試對象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9月26日下午2: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海鹽縣人力資源市場
6.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時間:2019年9月28日。
7.體檢、考察。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
各崗位根據總成績次序(如出現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要求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錄用的依據。
8.公示、錄用。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鹽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發放《錄用通知書》,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9.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對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對象公告》發布以后如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10.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檔案轉至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并在檔案到后辦理報到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11.錄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年限。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海鹽縣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本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4.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研究執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相關通知、考生成績、體檢名單、公示等事宜都將在“海鹽人事人才網”(www.hyrcsc.com.cn)“招考信息”欄上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報名和招聘過程中有何疑問,也可咨詢0573—8603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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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海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