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呼和浩特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30人公告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2019-07-27 10:26:33
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選調人數30名,為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和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評審論證中心(均為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科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詳見《2019年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在編在崗的呼市所屬(含旗縣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國家統一招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 1日),試用期內視為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學歷條件;
(8)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0)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其組織同意、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審查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于公告發布之日起填寫《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審批(備案)表》(以下簡稱《選調審批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在《選調審批表》)加蓋公章后,方可報名。
2. 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審批表》傳真至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傳真電話:0471-4661129)。同時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進行網上報名。
3.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8月2日9:00——8月6日17:00。
4.考生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需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5.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數碼彩照(照片格式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現姓名、身份證號)。
6.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后,應反復核對確保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繳費成功后打印《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并認真核對每一項信息。
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7.報考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和崗位選調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資格初審
選調單位收到報考人員傳真的《選調審批表》后,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于2019 年8月2 日9:00至8 月7 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特別提醒: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按照要求傳真《選調審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規范填寫的報考人員,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登陸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查詢報考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于2019年8 月8日17:00前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繳納筆試報名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特別提醒: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四)筆試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確認實際報考人數與擬選調崗位計劃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選調崗位或相應核減計劃選調人數。對于被取消選調的崗位,報考人員交費成功的,予以退費。
(五)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8 月15 日-- 8月17日9:30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統一打印在A4紙上)。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委托專門機構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卷漢文制卷,須使用漢文答題,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 8月17 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2019年8月20日-8月26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二)資格復審
1. 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報考人員可于2019 年8 月 20日至8月26日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及相關通知。
2.資格復審。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2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3.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應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加蓋所在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選調審批表》原件、《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張,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進入面試人選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選調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2比例的,調整選調計劃或取消選調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形式。面試委托專門機構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面試環節一般不再進行專業科目筆試。
2.總成績計算。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如兩名及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考生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考試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則報經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考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一并公布。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
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選調單位提交復檢申請,選調單位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選調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抽調專人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認真查閱人事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據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考察期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根據報考人員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黨組會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的缺額,經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參加面試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擇優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
(二)崗位考察期。擬錄用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選調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三)辦理相關手續。考察期滿合格的,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
七、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今后不得參加選調考試、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對違反規定的已選調人員,一經查實,一律予以清退。
(二)本次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開選調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對于選調后可能出現的夫妻兩地分居、子女上學等問題,選調單位不負責解決,可能出現以上問題者建議慎重報考。
政策咨詢電話: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0471—4661129
技術咨詢電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0471—3690468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此公告內容由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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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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