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蕪湖無為縣城區中小學選調110人教師公告
根據《無為縣高中學校和城區學校布局調整人員分流安置實施意見》、《牛埠中學撤并調整實施方案》和《關于2019年度城區中小學選調教師指標的批復》(無編〔2019〕11號)精神,結合城區學校實際教學需求,經研究,決定2019年無城城區中小學選調110名在職教師,現就選調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第一類:面向牛埠中學教師中具備高中教師資格人員選調部分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實際報考總人數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崗位定在城區高、初中、小學。具體計劃及崗位在報名結束、考試之前公布。
第二類:面向牛埠中學教師中具備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選調部分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實際報考總人數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崗位定在城區初中、小學。具體計劃及崗位在報名結束、考試之前公布。
上述類別分學科報考人數在2人及以下的納入綜合科,選調計劃數以綜合科類人數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
第三類:面向全縣其他農村中小學(不含襄安中學、城區中心學校所轄學校,下同)選調教師,具體崗位待第一類、第二類報名結束后、考試前公布,并由單位組織報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教師。
(二)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牛埠中學教師報考,年齡、參加工作時間不限。報考第一類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報考第二類須具有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所報學科專業應與所學專業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報考第三類須具備的條件為: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獲得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榮譽稱號的放寬至1974年7月18日),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原撤并學校教師報考,年齡、參加工作時間不限),具有報考學段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所報學科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②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離崗達一個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公布選調崗位、考試、資格復審、公示和自主擇崗、審批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第一、二類人員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9—20 日,由學校組織報名并匯總上報。第三類人員待第三類選調崗位公布后由縣直學校(中心校)組織統一報名(具體報名時間隨第三類選調崗位一同公布)并匯總上報。
2、匯總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第一、二類報考人員申請加分材料,所在學校同意報考介紹信(以學校為單位出具總介紹信,注明同意報考人員名單、學段、學科)和無擅自離崗1個月以上行為的證明。
4、報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所在中心校(縣直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并如實填寫《無為縣2019年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上交報名所需材料復印件(復印件經單位驗證后蓋章)。
5、所有報考者限報一個類別的一個學科;第三類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
(二)公布選調崗位。根據牛埠中學教師實際報考人數,公布第一、二類分學科選調計劃及崗位。待第一類、第二類報名結束后三天,公布第三類分學科選調計劃、崗位。
(三)考試。
1、報考人數達到3人及以上的學科,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以高中階段專業知識為主),占70分;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掌握情況,占30分。
筆試時間為: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前2日由考生所在單位派員至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領取準考證,并負責發送至每位考生。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綜合科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儀表舉止和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素質等。面試答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報名時繳納考試費45元。
3、加分。為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對在教育教學崗位表現優秀獲得獎勵的第一、二類選調報考人員設置加分項。第一、二類報考人員自2014年以來因工作業績突出獲縣級以上(含縣級)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師德先進個人、師德標兵、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團干部);所任教班級獲縣級以上(含縣級)優秀班集體、優秀少先隊(共青團)集體;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參加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部門活動獲縣三等獎及以上的;發展學生個性特長,所指導的學生參加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科競賽、創新大賽、科技活動、技能大賽、藝術、體育比賽等活動獲得縣級三等獎以上;主持并完成縣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從事藝術和體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本人在教育、文化、體育部門主辦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匯演、匯展或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的。每一項加1分,獲得多項的累積至3分封頂,經公示無異議后計入該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四)資格復審。根據崗位計劃數,按照考試人員總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年齡大的優先)。由縣編辦、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縣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予以全程監督。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學校和相關人員將予以責任追究,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當年及之后兩年的選調資格。
(五)公示及自主擇崗。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在無為縣教育局網站、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一周,期滿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根據考前公布的計劃和崗位,依據考試成績分類別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對象,按高分優先的原則(成績并列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年齡大的優先),由擬調對象依次自主擇崗。不按時參加自主擇崗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資格或不按時參加自主擇崗放棄資格產生的空崗,實行一次性遞補。
為保證選調工作嚴肅性和城區學校辦學需求,對自主擇崗后放棄崗位的報考人員,放棄崗位后五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城區選調考試。
(六)審批和聘用
根據自主擇崗結果,縣編辦、人社局、教育局統一辦理選調教師的調動手續。第一、二類選調到城區學校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待遇保持不變;第三類選調到城區學校教師,系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重新參加錄用學校職稱崗位競聘,沒有崗位指標或沒有被聘用的,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關教師選調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無為縣教育局網站、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不再通過其他渠道通知。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選調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選調公告給選調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人事考試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0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