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滁州明光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70人公告
根據《明光市中小學教師調配管理辦法》(明教人〔2013〕119號)和《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辦法》(明教體〔2016〕212號)精神和城區學校編制空缺及實際教學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從本市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70名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崗位與人數
見附件1《2019年明光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 選調條件與對象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編制現在明光市農村中小學,且正式錄用在明光市農村中小學滿5學年。從縣域外正式調入明光市農村中小學任教的,須在農村公辦學校任教滿5學年,其中,調入明光市農村中小學任教經歷不少于3學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區”支教經歷的人員不受農村任教年限限制。
3.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選調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選調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須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
5.2016-2018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16-2018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學時任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2016年以來,因違反師德師風等規定,受到通報批評或處分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選調公告于2019年7月16日在明光市政府網、明光先鋒網(以下合稱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7月22—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考人員到明光市教體局人事與師資股現場報名。地址:明光市龍山路66號。
2.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寫附件2《2019年明光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張(反面注明姓名、報考學段和學科)。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還須提交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編制關系所在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學段學科、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是否有外地支教經歷等內容,附件3為報考證明的統一格式)。報考證明須由經辦人和校長審核確認后簽名并蓋學校公章。
3.繳納筆試費45元(收費標準依據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
4.2019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教體局人事與師資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報考人員按選調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人員,可于2019年7月26日工作時間到明光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改報其他崗位。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與選調崗位報名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專業知識
2.筆試內容和分值:選調崗位相應學科的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分值為100分。本次考試委托外地有關單位命題、制卷、閱卷、評分。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設在明光市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站公示。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申請查分,登記查分時間和地點于筆試成績公示后在網站通知,查分結果如與原公示筆試成績有變動,將在網站公示并電話通知本人。
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選調。
(四)面試
1.按各學段學科的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各崗位選調計劃總數2: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
3.面試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
4.面試內容:各學段高年級下學期教材。
5.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和面試通知將在網站公告。
(五)加分
由教育主管部門選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達的援疆、援藏或“三區”支教任務,經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員給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筆試、面試成績各加10分,到“三區”支教的筆試、面試成績各加2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
(六)選調考試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總成績為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30% +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70%的合成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七)考察
考生總成績在網站公示后,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者依次以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學歷高者、教齡長者、職稱高者、年長者優先。考察入圍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全面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有無違紀違法行為。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八)公示及擇崗
將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擬選調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崗位計劃范圍內選擇崗位。總成績相同者依次以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學歷高者、教齡長者、職稱高者、年長者優先。擇崗時間、地點在網站通知。
(九)選調
擇崗后,由市教體局按照相關程序報批編制調整、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放棄選調資格者,今后3年內不得參加明光市教師選調考試。
五、 組織領導和監督
(一)本次教師選調工作由明光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設的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
(二)公開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考人選調資格,以后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明光市教師選調考試,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咨詢電話:0550-8153630(明光市教體局人事與師資股)
監督電話:0550-8158442(明光市教體局政策法規股)0550-8155896(明光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
明光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