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30人公告
2019年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教育事業的高位均衡可持續發展,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年齡要求: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非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 月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任職資格的非應屆畢業生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 月1日后出生)。
5.應聘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要求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或與上述條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教育系統的人員。
二、有關說明
1.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9年畢業或2018年畢業未就業的人員(2018年畢業后未交納過養老金,并具備《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其中:獲得境外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8年(含)以后畢業,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且未就業的人員(2018年畢業后未交納過養老金)。
2.獲得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書,其他報名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供相應的證書。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應聘考生將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無錫經開區社事局電子郵箱(wxjkqssj@163.com)。網上報名的考生需進行現場繳費確認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網上報名截止時間:7月23日17:00)
2.現場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復審和繳費確認。
報名地點:
無錫市太湖格致中學(無錫市太湖街道方廟路68號)
報名時間:
2019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繳費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精神,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繳納筆試費100元/人(只收現金)。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對照公告中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以崗位代碼為準),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是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資格復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對應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無錫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4)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和二寸彩色證件照一張。
4.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與聘用資格。獲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考核方式及內容
考核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筆試,第二階段為面試測試。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19年7月29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筆試內容:
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作為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其中:體育學科的專業知識考試形式為專業技能考查,專業技能考查由經開區社會事業局統一組織,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2.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由經開區社會事業局統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以課堂教學測試為主,考核內容:課堂教學能力和綜合能力。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考核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各項成績及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確定入圍名單,進行公示。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入圍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入圍人員。
本次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醫院由經開區社會事業局統一指定,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
(五)錄取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公布學校崗位需求,由需求學校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確定考核方式,與考生進行雙向選擇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備案。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新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所有錄用人員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因下列情況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①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辦理錄用手續時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③擬錄用人員明確表示放棄聘用的;④擬錄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錄用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新錄用人員統一實行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從經開區社會事業局調配。應屆畢業生見習期(初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見習期(初期)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即辦理定級或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終止,個人自主擇業。
四、招聘考務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教師招聘崗位、招聘條件、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可在無錫市教育局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五、紀律與監督
教師公開招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80580050
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80580157
附件1:2019年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附件2:2019年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