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保靖縣城區學校選調43人公告
根據《中共保靖縣委辦公室保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的規定>》(保辦法〔2014〕4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縣城區學校面向全縣各級各類公辦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符合選調職位條件的本縣公辦學校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
具體選調崗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及要求
1.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 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3. 校醫、會計崗位要求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教師(副園長)崗位要求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4. 參加教師崗位選調的應具有教師資格證,參加校醫、會計崗位選調的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
5. 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的應為197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50周歲及以下的應為196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來年度考核結論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撤消或有關部門正在立案查處的;(2)還未轉正的特崗教師;(3)服務期內的公費定向生;(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所有參加選調的人員均為自愿報考,報名時需簽訂“承諾書”,被錄用后應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并服從崗位職級按政策調整。
9. 參加選調的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將取消當事人選調資格,并追究主要責任人及單位領導責任。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選調信息將在保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筆試、面試和考核成績將在縣教體局公示欄內實時進行公示。
(二)報名時間、地點
1. 報名時間: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 報名地點:縣教體局后棟四樓小會議室。
3. 報名方式及要求
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幼兒園副園長”崗位的,可同時選報“幼兒園教師”崗位)。報名時需提供與選調條件及《2019年保靖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考核量化評分細則》相關的佐證材料。上交兩寸免冠彩照2張。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組將對報考對象提供的與選調條件有關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于當天進行公示。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前資格復審,并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
(四)領取準考證
時間:7月22日上午8:00—12:00
地點:縣教體局人事股
(五)考試方式
“幼兒園副園長”、“會計”、“校醫”等崗位采用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即選調成績;教師崗位采用“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考核成績占20%。
1. 開考比例: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請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根據報名、專業分布等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相應選調計劃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改報與選調條件相符的其他崗位。
2. 筆試
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公共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考試內容為心理學、教育學和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從事相應學科教學所必備的基本知識。本次選調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該崗位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以面試方式為選調形式的,報考對象均為面試對象)。若末位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為10分鐘。“幼兒園副園長”崗位選調采用競崗演說的方式,“會計”、“校醫”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說課方式,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崗位說課教材為我縣使用的五年級上冊教材內容(語文-2017年湘教版,數學-2017年人教版),幼兒教師崗位說課教材為我縣使用的中班上冊“閱讀資源(一、二)”(2017年湘教版)內容。
面試時間、地點:
第一階段面試:“幼兒園副園長”、“會計”和“校醫”崗位面試。時間:7月23日上午8:00;地點:保靖民族中學。
第二階段面試:教師崗位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4. 考核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該崗位選調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末位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考核程序。考核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滿分為100分。根據《2019年保靖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考核量化評分細則》,對報考對象提供的考核材料逐項進行審核計分。
(六)確定擬調對象
以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為選調方式的,按各項所占的分值比例折算出綜合成績;以面試為選調方式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對象(以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為選調方式的,若末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對象;若面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筆試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對象。以面試為選調方式的,若末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考生進行第二次面試,成績優勝者即為擬調對象)。未形成有效競爭崗位的,筆試、面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若因考生自動放棄出現崗位空缺,則從同一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由縣教體局牽頭,對入圍人員的選調資格再次進行復核。擬調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
(八)辦理調動手續
由縣教體局按相關程序為擬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五、本次城區學校選調工作人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縣紀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六、本公告由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保靖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領 導 小 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