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青海精神高地”主題教育展館招聘4人公告
2019年“新青海精神高地”主題教育展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新青海精神高地”主題教育展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新青海精神高地”主題教育展館是經省委同意,省委組織部指導,省文聯具體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此次招聘的崗位為展館講解員,共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招聘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初試、復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招聘手續等程序進行。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儀表清秀,面容姣好,身體勻稱,牙齒潔白整齊,形象好,氣質佳,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語言表達能力強,男性身高172-178cm,女性要身高162-168cm。
6.膚色健康,面部、頸部、手部、上下臂無明顯疤痕、無胎記,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無明顯“O”型、“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已錄用單位未滿五年(2014年7月15日以后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 按照規定不予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和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1.報名及審核。7月15日9:00至19日18:00,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及審核,7月20日18:00前考生修改信息,7月21日18:00審核結束。
2.打印報名信息表。7月22日至23日,在青海省人事
考試信息網打印報名信息表。
3.現場資格初審。7月24日開始,請網上報名審核通過人員本人持報名信息表到青海美術館接受現場資格初審,按照形象氣質、儀容儀表、普通話水平等報考條件進行綜合評分,依據得分高低按招聘崗位人數1:10比例確定初試人選。
如報考人數達到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但不超過1:10比例,則不進行現場資格初審,直接進入初試。如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取消招聘計劃。
4.初試。以考生口頭講解形式進行。初試結束后,依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5比例確定復試人員。
5.復試。以考生口頭講解+考官提問形式進行。復試結束后,依據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具體考試要求、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初審、初試、復試一律著正裝,男生配搭領帶,女生不要濃妝,不要美瞳,將頭發盤起,露出額頭和鬢角。
六、現場資格復審
初試結束后,對擬進入復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擬進入復試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
1.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 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 個人簡歷(附聯系方式)1份。
4. 取得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 符合報名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19年7月19日(報名結束之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惡意報考、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或在考試、考察、體檢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七、考察政審、體檢
體檢由省文聯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和省文聯共同負責。考察政審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青人社廳發〔2018〕2號)的有關要求辦理和操作。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凡在誠信查詢中發現有違反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的情況,按照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現場資格復審、體檢等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年齡、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及時間以及本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等信息。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省文聯調查核實,處理情況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省文聯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或致電省委組織部、省文聯咨詢。
(三)咨詢方式:
省委組織部:0971—8486385(干部教育處張曉坤)
省 文 聯:0971—6307862(人教部范海蘭)
青海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