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隨州市季梁學校招聘教師33人公告
為滿足隨州市季梁學校用人需求,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要求,2019年隨州市季梁學校公開招聘教師3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2019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持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參加報考,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面試資格。
2、持有小學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隨州市有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教師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5、報考2019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含新機制教師)招聘隨州市內崗位的考生,經過筆試、面試后通知體檢(以掛網體檢公告為準)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報考資格。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數量
隨州市季梁學校招聘小學教師33人,其中小學語文教師19人、小學數學教師14人。
三、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0日--7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隨州高新區云龍小學內)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指定的報名地點現場審核報名。
(二)報考的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3、在職人員報考的,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4、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隨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報名表電子檔和登記照電子檔,登記照電子檔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為照片文件名,與報名表填寫姓名一致,中間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所要求的其他各類證書原件、復印件(所有證件復印件須經報考者本人親筆簽字)。
2019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和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PDF打印件。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開始后,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每日關注報名進展并及時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7月10日8:00至7月20日17:30。
(四)發放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7月22日至7月23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領取準考證。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直至辦理聘用手續,如遺失準考證將影響招聘的后續工作。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筆試科目:筆試分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個科目。教育教學專業知識科目依據學段、學科命題,根據教學需要和報考條件,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要內容。綜合知識科目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歷史、時事、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同時考察考生的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語言理解、綜合協調的能力和心理素質。兩科滿分各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00分鐘,綜合知識考試時間為50分鐘,兩科一場進行)。
3、筆試地點:隨州高新區云龍小學。
(二)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公示。
(三)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發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詢高新區中心學校(電話:0722-4546737)。
五、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招聘單位依考生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
(二)面試資格復審。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及時組織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中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棄考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擬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的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試內容。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面試以說課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備課時間每人40分鐘,說課時間每人10分鐘。
(四)發布面試公告。公告應包含考生必須知曉的事項,在面試實施至少5天前通過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通知考生。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為8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進入面試人員有棄考的,本人須出具書面聲明,提供書面聲明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拍照電子檔發送至隨州市教育局。不出具書面聲明者,以面試抽簽后簽到表為依據,未到作缺考處理。
六、成績權重
(一)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中,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分別占70%和30%。
(二)考生成績計算公式:考生的總成績=(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70%+綜合知識考試成績×30%)×40%+面試成績×60%。計算過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處理。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則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體檢與考察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后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隨州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公告內容需咨詢的與隨州市人社局聯系,咨詢電話:0722-3235613。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報考條件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等條件需咨詢的與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系,咨詢電話:隨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0722-4546737。
下載附件: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