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文昌市教師招聘101人公告
為充實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優化城鄉教師隊伍的結構和學科教師的配置,結合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現狀和新學年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經市政府同意,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1名,其中,中學教師11名,小學教師50名、幼兒園教師40名。
一、工作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開、公正、陽光操作”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一)中學教師招聘崗位(11名)
注:體育教師要求本科體育類專業,游泳專項
(二)小學教師招聘崗位(50名)
(三)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40名)
三、招聘對象
(一)中學教師招聘對象: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一致)。
(二)小學教師招聘對象: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一致)。
(三)幼兒園教師招聘對象: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四)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遵紀守法,未出現過違法違紀行為。
(六)身體健康、儀表端正、口齒清楚,經體檢符合標準。
(七)年齡限在35歲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含)后出生)。
(八)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及我省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9:00—17日16:00。
3.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
文昌市2019年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72報名,逾期不受理。
4. 網上報名須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掃描材料至系統(JPG格式)
(1)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人員屬于應屆畢業生的,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含學歷、學習專業等);報考人員屬于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先提供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教師資格證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含教師資格類別、任教學科等)。
(2)外省在編人員應聘的,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
注:報名材料不齊者不接受報名,報名期間考生應根據審核人員大致審核回復情況檢查自己所上傳材料是否齊全,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5.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學科崗位。
(2)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或取消計劃招聘的崗位。
6.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不通過者,不能參加筆試。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1)文昌市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驗原件收復印件)。報考人員屬于應屆畢業生的,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含學歷、學習專業等);報考人員屬于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先提供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教師資格證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含教師資格類別、任教學科等)。
(3)外省在編人員應聘的,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考試
1.考試方式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分為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面試采取答問形式進行評價考核。
(2)面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聘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2;招聘崗位在9人(含9人)以下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3。
2.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7月下旬(詳見準考證);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8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待定)。
3.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新課程改革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基礎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和教學基本功。
4.考試成績
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按4:6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考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委辦和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面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考生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入圍。
(四)預錄
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預錄對象。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集中在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審檔
對擬聘用人員個人檔案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材料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公示
向社會公示招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錄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門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2.錄用的教師,由教育主管部門安排到空編空崗的學校。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
3.若有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則從該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空缺 。
六、錄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資待遇:按我市現行工資標準執行,由市財政發放。獲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根據我市人才引進有關規定,每月另發500元人才補貼。
(二)錄用人員簽訂5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試用期滿后,被錄用的教師應在所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才能申請流動。
七、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
網上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760、66755313。
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 63227892(市教育局信訪室)。
附件:文昌市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