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蕪湖江北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江北產業集中區社會治安防范力量,經研究決定,由江北公安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條件
(一) 招聘對象
本次計劃招聘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2名。
(二)崗位要求
本次招聘輔警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男性,年齡18-35周歲;
5.專科及以上學歷,有會計證或會計工作經驗的,退伍軍人或政法類學校畢業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8.錄取后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人員;
9.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應聘者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將文件名修改為自己姓名+崗位,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739236912@QQ.com。
2.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7月9日,逾期不再補報。
3.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將在面試之前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1)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會計證、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近期同底一寸證件照2張。(3)報名表。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三)面試
①考生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③面試合格者經分局研究后決定錄用。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體檢報告,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五)考察和公示
考察參考人民警察招錄政審標準,主要內容: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及社會劣跡者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上按規定公示3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確定為聘用的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情況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派遣至蕪湖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工作。對在江北公安分局工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江北公安分局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續簽合同。
2.工資待遇及福利待遇參照執行蕪湖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區管委會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每月工資2600元(含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購買“五險”及住房公積金,提供食宿。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請報考人員提前了解考試地點的交通等情況以保證按時到達。
3.面試未按時參加的報考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咨詢電話:5367112 聯系郵箱:739236912@QQ.com
蕪湖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