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銅陵樅陽縣選調教師40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經研究,我縣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共40名。其中小學30名、中學10名,任教學科不限。
二、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1、選調對象為具有樅陽籍或夫妻一方具有樅陽籍,或夫妻一方父母為樅陽籍,或夫妻一方在我縣工作的縣外在編在崗教師。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5、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高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6、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①近3年來(2016年7月10日以后),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③按相關規定不能參加選調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辦法及程序
選調辦法為面試和考察相結合。選調程序為報名及資格審查、試講(即專業測試)、面試、考察、公示、分配安置、調動聘用。
1、報名及資格審查
⑴報名時間:2019年7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⑵報名地點:樅陽縣教體局二樓會議室。
⑶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須填寫《樅陽縣2019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附件1)1份,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學歷證書(有多個學歷的須同時提供最高學歷和全日制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和聘任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②報考人員是樅陽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夫妻一方(或夫妻一方父母)是樅陽籍的須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或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③夫妻一方在我縣工作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其中屬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還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屬我縣企業的須提供勞動用工合同和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④所在工作單位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人社、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2)。
⑷報考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要求,選擇一個學段崗位報名。
⑸縣教體局負責資格審查。
⑹收費標準: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面試費按每人80元收取。
2、試講(即專業測試)
試講采用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上課時間為15分鐘,準備時間30分鐘。試講滿分100分,試講結論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為不合格。試講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全封閉管理。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全天同一題本。面試總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按學段分小學組和中學組進行。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
⑴分小學組和中學組依據面試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次序優先:全日制學歷高者,所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高者,工作年限長者。如仍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選調計劃數的,面試合格人員均確定為考察對象。
⑵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近兩年工作量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對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⑶考察工作由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6、分配安置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即確定為選調人選。選調人選由縣教體局根據選調崗位要求、學校學科教師需求情況和《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安排到相應中小學任教。
7、調動聘用
選調人員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選應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所選擇學校(小學教師與中心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在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其辦公室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562—3226316(縣教體局)
0562-5316518(縣委編辦)
0562—3210930(縣人社局)
查詢網站:樅陽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欄、樅陽縣人民政府網教育體育管理欄、樅陽在線。
附件:
1、樅陽縣2019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報名人自行下載打印)
2、同意報考證明
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