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錫林郭勒正藍旗參照事業單位招聘30人簡章
正藍旗2019年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簡章
經旗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錄擇優錄取。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計劃公開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員3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正藍旗2019年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
合同制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管理,不納入編制管理。
按照勞動合同制用工方式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上述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各用人單位與相關人員續簽勞動合同,不合格的由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薪酬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員所需經費由旗財政全額保障,工資參照正藍旗事業編制同類同等人員待遇核定工資發放和增長,“五險一金”(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依法繳納。
四、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2018年12月31日前落戶正藍旗常住戶籍;
2.年齡20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89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間),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取得副高級職稱的可放寬至35周歲;
3.具有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019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校證明可報名,但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畢業證原件);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范圍及崗位要求
1.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崗位條件詳見《正藍旗2019年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2.服從旗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聘用崗位的統一調配。
3.曾在我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六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崗位不受戶籍限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員;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而在限考期限內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正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藍旗電視臺及正藍旗人社局微信平臺公布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
招聘簡章發布時間:2019年6月26日9時—2019年6月30日17時(含節假日休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工作由旗人社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日9時—2019年7月12日17時(節假日休息)。
報名地點: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室
報名咨詢電話:4222184
2.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且必須用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正藍旗2019年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時報考人員需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予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3.報考人員學歷全部采用網絡查詢認證,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無法認證的,不予認定學歷(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除外)。
4.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
(三)考前公示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將報考人員報名情況進行考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發放準考證。
考前公示時間:2019 年7月15日9 時至7月19日17時30分(含節假日休息)。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也可自愿參加筆試考試)。其他報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招錄,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1.筆試
(1)筆試試卷由專家組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卷。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設蒙漢兩種文字試卷,不指定復習材料。
(3)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正藍旗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緊缺崗位如出現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經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最低開考比例為2:1。
(4)報考蒙漢兼備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時必須使用蒙古文答卷。對筆試中出現兩種以上文字或不按規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5)凡在報名表中填寫“服從調整”的人員,在本人自愿的條件下,由旗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報名人員調整報考崗位后,改考其他崗位,不調整崗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筆試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筆試成績×70%
2.面試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類別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緊缺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類別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1)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進入面試(也可自愿參加筆試考試,筆試考試總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參照其他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執行)。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免筆試考試人員面試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85%
(2)其他報考人員面試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30%
3.政策加分
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報考人員,在筆試、面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4. 考試總成績
(1)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免筆試考試考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政策加分,參加筆試考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參照其他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執行。
(2)其他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政策加分。
5.考試總成績如在錄取末位出現并列,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及擇優聘用原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錄用:
(1) 六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
(2) “985工程”高校及“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 旗人社局開發的在崗公益性崗位人員;
(4) 若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并列并無法確定優先聘用條件的同時錄用。
6.公布成績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報考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進入考察人選名單,報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相關媒體進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配合進行。屆時,根據考生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確定考察組組成人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經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依法應當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報考崗位類別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019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無法按時提供相關學歷證件原件、學籍檔案的,取消資格,按照報考崗位類別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醫院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未在規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空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后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公示,同時公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委監委的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7天(含節假日)。對被舉報人員經查實確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經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名額按照報考崗位類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聘用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按《勞動合同法》及招聘簡章規定由用人單位與所聘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報旗人社局備案,旗人社局、財政局參照事業單位人員落實招聘合同制人員的相關待遇。
六、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 本次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報考者要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任何招聘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正藍旗2019年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正藍旗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合同制
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