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彭水縣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48人簡章
來源:彭水縣人民政府
2019-06-26 11:10:5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從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規范用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我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我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4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我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
6.2016-2019年”特崗教師”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合格;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
8.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2019年6月27日至下午15:00:-17:30,報考者按崗位所列條件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教師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提交《彭水自治縣從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打印并貼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到彭水縣教委七樓大會議室報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五、考試考核
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9年6月28日上午8:00在彭水縣漢葭中學集中等待參加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學科內容,分值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社局備案,考生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分值100分。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社局備案。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從報考該招聘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達70分的人員中等額確定。
體檢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彭水縣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當日復檢項目除外),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地點在彭水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上公布考試考核總成績時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及時查詢,不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水平、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因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而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考察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彭水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應公示事項。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聘用單位為特崗工作期間所在單位。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彭水縣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得申請向縣外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二、其他
(一)報考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適時在彭水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查詢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簡章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78446010(縣教委) 023-78496338(縣人社局)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2. 彭水自治縣從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定向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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