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部分縣直單位選調26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新干縣部分縣直單位擬公開選調若干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共26名,其中公務員工作人員4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具體如下:
(一)公務員工作人員(4名)
1.新干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2名(其中政法專項編1名);
2.新干縣發改委1名;
3.新干縣退役軍人事務局1名。
(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
1.新干縣委組織部下屬事業單位1名;
2.新干縣委信訪局人民來訪接待中心1名;
3.新干縣融媒體中心(縣廣播電視臺)4名;
4.新干縣機關效能投訴中心1名;
5.新干縣鄱湖辦(縣發改委)1名;
6.新干縣民政局執法大隊(殯葬管理所)1名;
7.新干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名;
8.新干縣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4名(其中化工類專業1名);
9.新干縣教體局教育會計核算中心1名(財務會計類專業);
10.新干縣鹽鹵藥化產業辦3名;
11.新干縣箱包皮具產業辦1名;
12.新干縣機械機電產業辦1名(土木工程專業);
13.新干縣就業局1名(財務會計類專業)。
二、資格條件
1.在新干縣范圍內工作或新干籍(含已婚、配偶有一方為新干戶口的也可)在縣外工作,具有國家正式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撥款事業身份的一般干部(2006年1月1日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應經過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考試錄用或政策性安置)。按照身份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原則,報考時只能選擇與自己身份相匹配的工作崗位。
2.公務員崗位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事業干部崗位要求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除限定專業的崗位外,其余崗位專業不限。
3.具有兩年(含試用期)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現崗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原先借用在某單位工作(要有縣組織人事部門借用函),且此次仍選擇報考該單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其中報考新干縣紀委監委崗位的要求為中共正式黨員。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6.身體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務處分尚在處分期內或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2014年2月18日后,考錄到鄉鎮機關未滿5年的;
(4)尚在錄(聘)用試用期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采取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正式錄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為:
1.公告(6月12日-16日)。在一定范圍內發布選調工作公告。
2.報名(6月17日-19日)。報考人員填寫《新干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1份,在新干縣委組織部干部股808室現場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交納報名費100元,報名時間截止到6月19日下午17:00。
報名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在縣外工作的公務員(參公人員)還需提供《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蓋公章);在縣外工作的事業干部還需提供《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或政策性安置文件復印件(需蓋公章);新干戶籍人員的外地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3.資格審查(6月20日)。新干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照條件對報考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如某一崗位選調名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則相應減少選調名額。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4.筆試(6月22日)。筆試考試科目一門。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6月26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口頭表達、邏輯思維、臨場應變等能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考察(6月27日-28日)。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其中:公務員崗位實行差額考察,每個崗位各差額1名;事業干部崗位實行等額考察。如入闈考察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察由新干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各選調單位組織。期間,在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和征求意見,開展“凡提四必”,向工作所在地紀委監委、政法委、衛健委、法檢等執紀執法部門征求意見。進一步核對報考資格條件,對檔案存在惡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取消其資格。
7.正式錄用(7月上旬)。考察結束后,按干部管理權限,新干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分別研究確定公務員崗位跟班學習人選或事業干部崗位選調人選。因考生本人放棄或出現考察不合格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務員崗位跟班學習人選,需要在選調單位跟班學習三個月(7月1日-9月30日),期滿后由選調單位進行考核,按不超過選調的名額提出錄用人選建議名單,報新干縣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后辦理錄用手續,其他未錄用人員回原單位工作。事業干部崗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新干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辦理正式錄用手續。事業干部調入后在工作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周年,公務員(參公人員)的服務期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縣直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工作,在新干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夏劍峰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周小健任副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方亮,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科長級)鄧震宇,縣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周飛萍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新干縣委組織部,鄧震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周飛萍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以上未盡事宜,由新干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96-2160336;15727612773。
中共新干縣委組織部
新干縣人社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