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寧崇陽縣人才引進100人公告
為推動崇陽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100名(具體信息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2.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國家“211工程”“985計劃”“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其中學校音樂、體育、美術、舞蹈和特殊教育教師崗位學歷可放寬至一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具有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須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相應學歷學位。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和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已在崇陽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引進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6月28日下午17:00。
2.報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
(2)與引進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本人學歷證(學信網查詢的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或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3)崗位要求有工作經驗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至少提供一種)。
3.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到崇陽縣委人才辦(崇陽縣政府辦公樓8樓)現場提交《崇陽縣2019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和報名所需材料。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
(二)考試
為不同類別崗位(教育、衛健、其他),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進行。對于報名人數超過1:10的崗位先進行筆試,按職位數1:10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名人數未超過1:10的直接進行面試。面試分三類進行:教師崗位考試采取說課評課方式;醫療衛技崗位考試采取主考官與考生面談的方式;其他崗位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同一崗位的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某一崗位考生只有1人,其成績達到同類崗位(教育、衛健、其他)考生平均分,可以確定為體檢對象。
2.崇陽縣委人才辦組織引進單位主管部門開展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規定時間內,根據該崗位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沒有人選的該崗位自動取消。
(四)公示和辦理引進手續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對象,公示5個工作日后,按程序辦理引進手續。
三、管理及待遇
1.經濟待遇。一是工資待遇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標準確定。試用期內工資按試用期滿工資標準執行。二是發放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人、碩士研究生和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1500元/月/人、國家“211工程”“985計劃”“雙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600元/月/人,生活補貼連續發放3年。
2.服務保障。在引進人才配偶工作、社會保障、戶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由用人單位優先照顧,其中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可安排到崇陽縣工作。在崇陽暫時沒有自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政策性保障住房,暫無保障性住房的由用人單位給予500元/月的租房補貼(可連續發放3年)。
3.服務期限。引進人才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試用期1年,服務期內離開或考核不合格者,相應待遇取消。
4.其他待遇。對在崇陽工作3年以上,表現優秀且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經批準可調入黨政機關擔任相應領導職務。
本公告由崇陽縣委人才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人:駱雷,政策咨詢電話:0715-3399401。
附件:
崇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