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無錫市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51人公告
2019年無錫市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加大我區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力度,優化全區黨政人才隊伍結構,加快打造蘇浙滬地區“創新、興業、宜居、樂活”優選理想地,經研究決定,啟動實施“2019年無錫市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引對象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名單見附件1)應屆或往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3. 國(境)外世界知名大學(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200名,名單見附件1)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最高學位為中外合作辦學外方學位的除外。本科階段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國(境)外〕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
4. 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應在32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應在37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博士研究生、國企副總招引對象可不受以上畢業院校限制;國企副總招引對象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全日制本科學歷。
6. 國企部分工作人員和副總崗位招引對象年齡可放寬,詳見崗位表。
二、招引人數及崗位
2019年計劃招引產業招商、經濟發展、金融投資、城建規劃等方向海內外高層次人才51名,其中事業單位41名,區屬(含開發區、商務區、臺創園下屬)國資企業10名(包括7名國企工作人員和3名國企副總)。
招引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2019年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事業單位)》(附件2)、《2019年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崗位表(國資企業工作人員)》(附件3)和《2019年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崗位表(國資企業副總)》(附件4)。
三、招引程序
(一)報名
采用網絡投遞報名材料的方式進行。需要提供報名材料:《2019年無錫市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5),并附:①身份證原件掃描件;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③海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認證原件掃描件;如學歷認證仍在辦理中,需提交承諾書(附件6)掃描件,并確保在現場原件審核時提供認證原件;④報名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無工作經歷者不需提供);⑥其他崗位要求的佐證材料。材料如為外文版本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提交報名材料時須確保資料齊全,報名表填寫不規范或報名材料缺失將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請確保上傳附件壓縮包小于10M,切勿上傳超大附件及云附件。提交報名材料后三天內沒收到反饋請及時聯系,聯系電話:0510-88221697。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7月3日17:00(逾期不可補報)。
報名材料投遞郵箱:gccrc.xs@fescoadecco.com
報名咨詢電話:0510-88221697
政策咨詢電話:0510-88221897
(二)資格初審
按照招引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經篩選符合條件的人員,以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進行人才測評與評估。
資格初審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三)人才測評與評估
通過電話面試、人才測評、人崗相適度評價等方式對人才進行測評和評估,按照測評結果擇優按最高1:5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員名單,于2019年7月25日之前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通知本人。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
擬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報名表及投遞材料的原件至現場進行資料原件審核。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安排在面試前一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用人單位根據招引崗位的需要,可以加試專業筆試等項目,如果有加試項目,將按照面試成績占70%、加試項目分數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國企副總的面試標準和面試環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并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將通過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成績,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通知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額時,可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錄用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四、人員錄用及待遇
對于事業單位招引的高層次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并按規定享受相關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入職滿6個月時,經考核合格,根據個人志愿可繼續保留事業身份或轉至無錫錫山菁英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發放薪酬和補貼。對于國資企業招引的高層次人才,與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
人事關系由事業性質轉入無錫錫山菁英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國資企業招引的工作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發放薪酬和補貼的標準如下:
1. 薪酬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人員,年薪25萬元起,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
2. 住房補貼。在無錫市轄區內尚未購買自用住宅的,按博士研究生8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標準給予租房補貼,最多連續發放2年(可與無錫市租房補貼重復享受)。錄用后在錫山區購房用于自住的,給予碩士研究生10萬元、博士研究生20萬元安家補貼(安家補貼總金額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租房補貼自試用期開始即開始享受,其他待遇須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后方可享受。
國資企業招引的副總,與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年薪為40-50萬元。
五、人員管理
1. 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無錫錫山菁英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和用人單位共同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具體按照《勞動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執行。
2. 對納入事業編制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表現優秀的,納入區管后備干部管理;符合干部選任資格條件的,優先選任為區管干部。
3. 與無錫錫山菁英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以及各國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勞動合同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勞動合同期內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引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紀委信訪舉報電話:0510-12388轉錫山區
(附件2、3、4).2019年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附件5.2019年無錫市錫山區招聘(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中共無錫市錫山區委組織部
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