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黃山歙縣公益性崗位開發崗位招聘460人公告
為認真做好就業創業促進工程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4〕18號)及《2019年黃山市就業創業促進工程實施辦法》精神,現就2019年歙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崗位數量和范圍
(一)崗位數量
全縣通過購買460個公益性崗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及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者提供就業托底,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二)崗位范圍
1.基層非營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區矯正、群團工作、殘疾人服務等基層崗位;
2.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等崗位;
3.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具體包括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
4.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的托底性安置崗位等。
在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等重點企業、單位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益性崗位覆蓋面,凡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有公益性崗位需求的各類企業均可向縣人社局提出設立公益性崗位的申請。
二、崗位申報及人員安置程序
(一)崗位申報
凡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有公益性崗位需求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相關企業等用人單位均可向縣人社局提出設立公益性崗位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公益性崗位申報表》(附件1)、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法人證書、《黃山市勞動用工登記證》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二)崗位確定
根據因需定崗、科學開發的原則,縣人社局對用人單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會同縣財政局商定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開發種類、數量。
(三)簽訂購買服務協議
縣人社局與用人單位簽訂購買服務合同,明確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時間、范圍、內容、服務要求、資金支付、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四)人員安置
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或貧困勞動者)向縣人社局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公益性崗位就業意向申請表》(附件2)、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h人社局通過組織供需見面會或為用人單位推薦人選,搭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者對接平臺。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性質、申請人數,可以通過面談、走訪等形式對申請人進行考察,確定錄用人選。用人單位對所錄用人員進行崗前業務培訓后上崗,一個月內應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
(一)安置對象人員范圍
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主要包括:
1.零就業家庭成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長期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2.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者。
(二)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
用人單位應與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者簽訂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依法按月足額支付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符合以上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附件3、4)。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1.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助,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2.崗位補貼。崗位補貼分為個人崗位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按照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180元的50%(即每月590元)每月給予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個人崗位補貼;按照公益性崗位安置人數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每月300元崗位補貼。
公益性崗位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的另按照吸納人數給予用人單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崗位補助。
3.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后,用人單位繼續與就業困難人員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補助。
四、崗位申報時間
崗位集中申報時間: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30日。
崗位申報受理部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縣人社局二樓)。
咨詢電話: 65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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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歙縣財政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