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聘18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濰坊高新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三)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職務(職級)人員不在報考范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5月;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六)符合濰坊市轄區(高新區、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寒亭區)接收安置條件(以接收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為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均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①通過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入伍,退役后回原錄取高校完成學業的;②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學業的;③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入伍退役的。曾受過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七)現在濰坊高新區任社區黨組織書記且任職時間滿兩屆以上、表現突出的,可報考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崗位,任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5月。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現役軍人;按規定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及繳費。應聘人員于2019年6月12日—6月15日(截至17:00),登錄報名網頁(http://112.253.22.67:8091)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初步審查。報名結束后,應聘人員于次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打印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通過報名初審的人員,于2019年6月13日—6月16日(截至11: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繳費,筆試費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崗位,按相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或調整至其他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均設最低合格分數線。
(三)資格審查
入圍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及證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①《濰坊高新區2019年公開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登錄報名系統打印);②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報考時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本科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碩士、博士研究生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學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③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單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單位和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難度的,經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④報考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須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1份;⑤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須提交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接收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當年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材料;⑥報考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崗位的,須提交任職社區所在街道黨委出具的任職經歷證明。
逾期未取得報考要求相關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的人員,收取面試考務費70元。
(四)體檢考察
按照招聘崗位和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側重考察應聘人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程序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原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試用期為3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年;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有關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事宜,將通過報名網頁適時發布。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應后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濰坊高新區考試聘用誠信檔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6—86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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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濰坊高新區公開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