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臨朐縣招聘委派會計人員6人簡章
臨朐縣公開招聘委派會計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委派會計,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會計工作;
3.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
4.熟悉國家財政經濟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具有較強的會計業務技能;
5.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和財務管理經驗;
6.具有國家承認的會計、財政、審計、金融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滿3年(2016年5月1日前參加工作);
7.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會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者可放寬到45周歲(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參與邪教組織的;
(5)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和繳費辦法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勞動保障監察指揮中心(縣城新華路4725號,勞動大廈)。
3.報名辦法: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或中級及以上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臨朐縣公開招聘委派會計報名登記表》。
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非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從事財務會計工作證明及履行期間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
同意應聘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時間、是否同意應聘的意見等。從事財務會計工作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時間等。
4. 繳費:應聘人員通過材料初審后,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招聘計劃與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數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采用百分制計分。
筆試時間: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
報考人員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到縣人社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山東臨朐門戶”網站 (http://www.linqu.gov.cn,下同)上公開發布。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及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為通用題型。每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為8分鐘,思考時間4分鐘,答題時間4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統一向應聘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1:1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山東臨朐門戶”網站(http://www.linqu.gov.cn)”上公開發布。
四、體檢與考察
統一組織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財政局組成考察組,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見。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缺職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臨朐縣公開招聘委派會計報名登記表》請登陸“山東臨朐門戶”網站 (http://www.linqu.gov.cn)下載。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本簡章由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朐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36-3097032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