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九江學院招聘人才200名公告
九江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雙一流大學建設”的重大戰略決策,學校正在大力推進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高層次人才2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
九江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20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符合本次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一)具體招聘崗位年齡見崗位條件要求。
崗位條件的年齡要求,統一計算為50周歲及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試講、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報考者須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或對應的學位),且該學歷(或學位)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
專業分類按照《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見附件2)、《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附件3)執行。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崗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相近專業由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和九江學院用人部門認定后方可報名。
報名前已取得相應學歷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方可報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在職人員(在職人員指的是已被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參加過任何非法組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各級各類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或特別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正常工作日8:00--17:00(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3、報名地址:九江市前進東路551號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行政樓北105)。
聯系人: 杜老師 聯系電話:0792-8311771
4、報名事項及要求:報考人員需填寫《九江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4),并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一寸照片2張、博士研究生學歷證、學位證、專業研究方向證明材料和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或同意辭職證明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組織
考試時間及地點:由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另行通知。
考試方式:招聘考試采取試講、心理測試、綜合考察方式進行。
試講:
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適應擬聘用職位要求的素質、能力和知識水平,時間20分鐘,分值100分。
1、按專業學科組分類,考生經工作人員審核確認身份后封閉管理,當場抽簽確認試講順序。
2、考生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按照試講順序依次進行試講;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報考學科、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的方式進行。
3、試講成績的公布:試講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考生的最后得分由主考官在下一考生試講結束后公布。評定后的成績不得復議。擬入圍體檢人數因末位試講成績相同超過崗位計劃數時,加試一道答辯題(分值30分,時間4分鐘)。
4、入圍分數合格線:試講成績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一律取消擬入闈資格。
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由具有心理測試資質的專業人員對應聘者進行測試分析,測試結果不達標的不予聘用。
綜合考察:
綜合考察由用人部門和學校組織人事部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情況。綜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據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心理測試和綜合考察合格者的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擬入圍考生名單在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網上發布公告。
(三)資格復審
擬入圍資格復審。考生除了攜帶資格初審所需材料外,還需攜帶個人檔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崗位空額數1:1的比例遞補一次。遞補考生心理測試和綜合考察合格且試講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低于70分一律取消擬入闈資格。遞補公告在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網上發布。
(四)體檢
1、資格復審后即進入體檢程序,體檢由學校組織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項目與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2010]09號)執行。體檢采取全封閉的方式進行,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3、不收取體檢費。
(五)公示、聘用
考核、體檢工作結束后,根據考生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在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后,報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待市人社局批復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信訪處理
來信、來訪將按照招聘工作職責進行及時處理。
七、待遇
擬聘用人員由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報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
八、回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九、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名考生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資格。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其它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執行。
十、監督、咨詢電話:
九江學院組織人事部:0792-8311060 0792-8311771
附件:
九江學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