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欽州靈山事業單位招363人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在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人社發〔2017〕60號)等精神,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靈山縣人民政府批準,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36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間出生);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編在職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6.原為公務員身份或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未滿新錄用(或聘用)試用期的和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8.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9.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10.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廣西區范圍;
(三)獲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欽州市范圍內;
(四)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必須為服務期滿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靈山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組織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本次招聘考試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辭職、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均以2019年5月2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崗位及考試方式
(一)需筆試和面試類崗位164個、名額254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
(二)免筆試需面試類崗位60個、名額95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免筆試和面試類崗位8個、名額14名。符合條件報考人員不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及證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并提交《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靈山縣人才市場(靈山縣縣城江南路十里段363號,即靈山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院內)
4.聯系電話:0777-6519676、6886286。
(二)繳費標準
考試費標準:按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繳交考試費50元(50元/科)。
(三)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專業審核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準考證制作和發放時間
《準考證》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作。考生參加考試時,若發現考生身份信息與準考證上個人信息、粘貼的照片(應與報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如筆試準考證出現打印錯誤、信息模糊等問題,請及時與制作單位聯系。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收據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準考證是報考的重要憑證,準考證為報考人員參加事業單位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遺失準考證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筆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與科目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0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 類)或
綜合應用能力(E 類)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具體崗位的考試科目及考試內容詳見《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和《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科目及內容》(附件2)。
3.考試地點
考試的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開考規定
原則上,招聘崗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達到1∶3
比例方可開考。報考免筆試需面試類崗位的,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招聘崗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對招聘崗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達1∶3的崗位,確因工作需要補缺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向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并報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考。
對不予開考的崗位,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靈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xls.gov.cn/)發布公告,通知報考者并退還報考者所交考試費(自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作棄權處理)。
5.照顧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證、戶口簿上記載為準。照顧
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6.筆試成績查詢
2019年7月中下旬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或準考證到報名地點查詢。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招聘崗位名額和筆試總成績情況,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靈山縣政府網隨面試公告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兩種,各招聘單位所采取的面試方式詳見《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分值滿分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試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3.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2019年8月10日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面試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以面試公告為準。
⑴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⑵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在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在2019年7月26日前制訂實際操作能
力測試工作方案,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方能組織實施。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
⑶實行驗證制度。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資格,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⑷成績公布。當天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結束后,書面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成績。
六、考核、體檢
(一)組織實施
考核、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1.需筆試和面試類崗位: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
2.免筆試需面試類崗位: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的人員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加試方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并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和保障局審核。
3.免筆試和面試類崗位:該崗位考核人選不受招聘名額與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備同等條件報考同崗位的,通過考核擇優聘用,考核辦法主要參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試點單位確認競聘資格過渡考試考核辦法》(桂衛辦〔2010〕59號)細化執行,考核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內容分為五個部分,總分值為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思想政治現實表現情況;
(2)道德品質考核(10分):主要對應聘者職業道德、事業心、工作責任感、組織紀律和團結協作等方面進行考核;
(3)業務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應聘者對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等;
(4)工作實績考核(35分):主要考核應聘者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
(5)廉政紀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遵守廉潔從醫有關規定情況。
確定的考核人選統一在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三)考核工作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著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復查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復查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考核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工作
考核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負。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中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檢測。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體檢實施機關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七、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靈山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報靈山縣人民政府審批,經批準聘用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入編、定崗、工資等手續。本次招聘將按招聘單位指定的空缺崗位進行聘用,按崗定薪,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系,試用期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員的服務年限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受聘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人員,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機制進行管理,工作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崗位的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服務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成立組織機構,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公正、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任務。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執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九、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和了解靈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xls.gov.cn/)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二)港澳臺居民應聘時按《關于做好臺灣居民在桂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號)和《關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7〕25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8〕2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四)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桂殘聯字〔2014〕44號)有關要求,鼓勵事業單位招聘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志愿服務激勵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對于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民政等部門所屬,從事群眾工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可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文件執行。
十、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777-6519676、6886286。
2.監督電話:0777-6523994
本公告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2.2019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科目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