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中縣競聘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92人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省委人才發展局等五部門《關于開展基層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瓊人才局通﹝2018﹞9號)和省教育廳等四部門印發的《海南省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市縣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公開競聘實施方案》(瓊教師﹝2019﹞43號)以及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公開競聘實施方案》(瓊中府辦﹝2019﹞15號),引領優秀教育人才服務我縣基層學校(即全縣各鄉鎮及以下學校,不含縣城區學校,含鄉鎮中小學、村小、教學點、鄉鎮中心幼兒園,以下簡稱鄉鎮中小學),促進我縣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競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一)農村省級骨干校長5名(其中初定初級中學或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2名,完全小學校長3名,依據報名資格審查情況可根據有關規定按資格條件合格人數與競聘崗位數比例情況適當調整,但不得突破5名總額)。
(二)農村特級教師(初中)10名。
(三)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77名(也稱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其中:初中10名,小學49名,鄉鎮中心幼兒園18名)。
二、競聘時間:2019年4月啟動競聘工作,7月確定聘用人員,8月底相關聘用人員到崗任職。
三、應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在職校長教師
面向全國中小學校校長、教師公開競聘(含本縣校長、教師;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內的2015-2018年面向全國招聘引進的中小學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本省人員報考須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參與公開競聘的優秀校長、教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間等截止2019年4月30日計算)。
1.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與競聘職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在民辦學校任職任教的人員(簡稱民辦教師)年齡須在50周歲(含50周歲,下同)以下,且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或擔任中小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民辦教師競聘僅限本省人員,同時須承諾辦結調入手續后5年內不調出。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處分期限未滿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曾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具體資格條件
(1)農村省級骨干校長資格條件
?中學校長(含九年一貫制學校)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校長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可適當放寬5周歲。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5年以上(含5年)校級領導或縣級及以上研訓機構教研員或縣級及以上城區規范化(或一級或示范或優質或同等層次)學校中層正職任職經歷(以下統一簡稱“校級領導”),原則上近3年內任現職校級領導。如近3年內已不擔任現職校級領導,須曾任校級領導,且任職期間業績比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教學業務主管部門任職。
③曾被縣級(含縣級)以上組織部門或人社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名校長、骨干校長、優秀校長或相當層次榮譽稱號;或任職學校被評為縣級(含縣級)以上規范化學校或一級學校或示范學校或教育教學先進學校或同層次榮譽學校,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校長工作室主持人。
④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曾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2)農村特級教師資格條件
?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男52周歲以下、女47周歲以下,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可適當放寬5周歲。
②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教齡,現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或擔任縣級及以上研訓機構教研員。
③曾被地級及以上人社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相當榮譽,或被地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擔任地級及以上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
④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堂教學競賽、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曾獲得地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3)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資格條件
?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教師(含幼兒園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男52周歲以下、女47周歲以下,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和近兩屆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的可適當放寬5周歲。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現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或擔任縣級及以上研訓機構教研員。
③曾被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相當層次榮譽稱號,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被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或相當層次榮譽稱號,或擔任縣級及以上規范化學校或一級學校或示范學校或教育教學先進學校或同層次榮譽學校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備課組長、教育教學業務處室負責人,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
④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堂教學競賽、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曾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⑤應聘小學教師能勝任全科教學(一專多能)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退休教師
面向全國中小學退休教師公開競聘(含本縣退休教師,省外無人事勞務糾紛的不在崗教師可以視為退休教師,下同)。
1.曾獲得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全國性行政表彰,或具有特級教師、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或具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或曾擔任省級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的退休教師,年齡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可參加農村特級教師競聘。
2.曾獲得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全國性行政表彰,或具有特級教師、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或具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或曾擔任省級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或具有中小學副高級教師職稱且曾被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授予優秀教師、教學名師或相當榮譽稱號的退休教師,年齡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可參加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競聘。
四、競聘工作程序
競聘工作在省教育廳統籌安排指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競聘工作采取考核競聘的方式進行。
(一)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相結合,應聘者應在報名時間內提交應聘材料,應聘材料含《海南省瓊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相關的校長及特級或骨干教師證書、獲獎證書及業績證明等材料復印件,其中省內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材料。現場報名時間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雙休日和節假日除外)。報名地點: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營根鎮國興大道縣職業技術學校院內),聯系人:王老師,電話:0898-86222401。郵寄材料報名須于2019年5月25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以特快專遞將應聘材料(復印件)寄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編:572900)。縣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遞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看應聘者的學歷、資歷,教學教研成果、學術講座證明和帶教、主持名師工作室等過程性資料以及各類榮譽稱號證書。資格審查結果6月5日前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全過程。同時報名競聘農村特級教師(初中)和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的須分別報名,并同時分別提交報名材料。
(二)組織業績評審。業績評審分為業績材料評審和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兩個階段,在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由省教育廳提供業績評審的專業支持和指導,其中“農村特級教師”的業績評審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應聘小學教師能勝任全科教學(一專多能)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業績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競聘者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校長、教師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應聘者“分應聘崗位”按分數高低進行排名。其中“農村省級骨干校長”進入面試階段的人選按不高于競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農村特級教師”和“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 同一學科學段進入面試階段的人選按不高于競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競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材料評審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階段人選,其中: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詳細記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告知面試答辯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瓊中縣教育局還將分別同時電話告知其本人相關事宜。
2.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滿分為100分,重點評審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對校長應聘者主要評審其教育思想、辦學思路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方式進行;對教師應聘者主要評審其專業知識功底和教學實踐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
3.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按“業績材料評審得分占40%、面試答辯得分占60%”折算合成,取小數點后兩位。競聘者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將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據評審情況按應聘崗位及學段學科崗位類別設立合格分數線(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面試答辯得分必須為60分(含)以上。
4.校長評審專家組由省一級學校校長、省級規范化學校校長、省級骨干校長、教育管理專家等組成;教師評審專家組由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教研員、具有中小學高級職稱的優秀教師、教育管理專家等組成。
5.應聘者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考察與體檢。2019年7月25日前根據專家組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組織進行考察和體檢。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各類考察人選均進行實地考察。并在7月30日前將考察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
1.同一崗位(學科學段)類別的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崗位。其中,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以面試答辯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業績材料評審得分、面試答辯得分均相同情況下,商應聘人員確定,并取得一致意見。
2.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預錄。空缺的競聘崗位,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預聘名單。2019年8月10日前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預聘名單,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五)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幼兒園)應在8月底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或勞務關系),其中需要從縣外調入或從民辦學校(幼兒園)調入的,相關部門解決調入所需的編制崗位問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其中退休教師采取一年一簽合同方式,每學年考核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一年。
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調整,以實際公布或通知時間為準。
五、有關待遇
(一)優先解決編制和崗位(不含退休人員)。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我縣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3年(從民辦學校調入的教師承諾服務期不少于5年,但其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待遇以3年為一個聘期確定),有關學校(幼兒園)在核準的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額內,做好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經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度設置特設崗位,待完成工作任務后或相應等級的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銷。
(二)解決住房及家屬子女問題。為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轉宿舍。如符合有關條件,可優先安排購買我縣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不含退休人員)要求同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我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關政策辦理。
(三)享受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在職人員其他待遇與所在學校或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一致)。聘用人員除了享受正常工資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內還享受瓊人才局通﹝2018﹞9號文規定的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具體詳見附件1《海南省瓊中縣向全國公開競聘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計劃和待遇標準表》。
前3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或聘期滿未能續聘的,不再發給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
六、有關要求
競聘工作所聘用人員屬于在編在職人員的,所聘用人員為民辦學校(幼兒園)任職任教人員的,按照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規定(試行)》(瓊人社發〔2018〕518號)相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屬于退休教師的,建立勞務關系。
受聘人員分別簽訂“農村省級骨干校長”、“農村特級教師”和“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并提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審查。其中,由縣教育局與聘用校長簽訂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標責任書,明確任期內的目標責任,用人學校(幼兒園)與聘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簽訂的合同期限應不少于3年(含3年,其中退休教師采用一年一簽方式),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期滿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受聘人員可以續簽合同,其享受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現有標準。縣教育局將強化對聘用校長和教師的考核與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機制,考核結果作為確定相關待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瓊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計劃和待遇標準表
附件2.海南省瓊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