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潭經開區教師和醫衛人員招聘33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為優化湘潭經開區教師、衛生人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8名,醫衛人員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共計招聘33人,其中,小學教師8人,高中教師20人,醫衛人員5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湘潭經開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和醫衛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資格條件《湘潭經開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和醫衛人員崗位表》(附件1)。
3.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和《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報考人員按所學專業報考的,如所學專業已列入 “專業目錄”,但未列入崗位“學歷所對應的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如所學專業未列入 “專業目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
5.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證等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 2019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內的免費師范生、特崗教師、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特崗全科醫生等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湘潭經開區范圍內的在編教師和醫衛人員。
四、招聘程序、信息發布平臺及內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為:制定招聘方案—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經開區網站(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公告發布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同時在湘潭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公布。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體檢公告、考察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如筆試安排發生時間變動,以網站通知為準。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一)報名及打印準考證
1.報名時間: 2019年5月18日9:00—5月23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報名人員請登錄湘潭經開區網站(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本次報名不收取考務費。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對照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4.準考證由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19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9:00。考生筆試準考證是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環節必備證件,考生須妥善保管,切勿遺失。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時量:120分鐘。考點考室及座位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的崗位,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專業知識占70%和綜合知識占30%合成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下同)。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綜合知識主要涵蓋行業法律法規、崗位相關綜合知識等內容。
4.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5.筆試成績查詢定于2019年6月10日。考生可登陸湘潭經開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審查
1.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最高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2.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網站打印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交驗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教師崗位: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完整的就業推薦表);③教師資格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教師資格已確認蓋章的證明);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人員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附件3);⑥筆試準考證;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⑧獲獎或符合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料(此項作為資格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
醫衛崗位: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完整的就業推薦表);③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④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人員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附件3);⑤筆試準考證。
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行放棄。如提交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審不合格而造成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依次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面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1:3比例的,降低至1:2,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告》于面試前公布。《面試公告》公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按抽簽順序確定面試順序。教師崗位為上微型課(試教),醫衛崗位為口述答題和實踐操作相結合。
4.面試成績為100分。
5.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復核時如資料不符,或發現有弄虛作假情形者均屬資格復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經開區網站和湘潭人事考試網站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經區黨工委會議審定,報市人社局備案,確定為聘用人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其中,小學教師崗位由主管部門調劑分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聘用人員本人自主選擇分配單位。
五、聘用管理
1.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列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相關待遇。
六、其他事項
1.發現應聘人員、有關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在編在崗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經開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招聘咨詢電話:0731—58275879 0731-52379341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監督電話:經開區監察局0731-52379329(舉報電話)
附件:
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