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平涼市公安局招聘53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平政辦發〔2017〕143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平涼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勤務輔警53名(男性50名,女性3名)
二、招聘條件
(一)本次招聘從以下四類人員中招聘:
1.復退軍人;
2. 政法院校公安學類、公安技術類、公安管理類、公安指揮類畢業生;
3.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即:具有狙擊、排爆、突擊、偵察、救生、防爆安檢、警犬訓導、破拆、特種車輛駕駛(A2以上駕駛證)等技能的人員;
4.在平涼市公安局輔助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平涼戶籍;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復退軍人、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可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歷;
4.年齡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2001年4月29日之前,1994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或在平涼市公安局輔助崗位工作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28歲以下(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5.0,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身高可放寬至165厘米;
6.身心健康,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特警職責的身體條件。
詳見《平涼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職位列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部隊除名,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本人有吸毒史的;
5.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5月6日--5月10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平涼市人社局一樓大廳(具體地址:平涼市崆峒區定北路綠地廣場東側)。
2.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
3.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退軍人須提供退役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在平涼市公安局輔助崗位工作的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勞動合同,已就業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時,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張(背面注明姓名)。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填寫的《平涼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市公安局抽調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其技能按以下標準審核:(1)退伍證上注明的專業名稱或職務;(2)團級(縣級)以上機構頒發的獎勵證書或資格證書;(3)大中專院校相關專業全日制畢業證書;(4)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可的行業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三)警務素質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進入警務素質測試。警務素質測試包括四項內容: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男子縱跳(女子一分鐘仰臥起坐)、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項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辦法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評分標準見附件3。
警務素質測試成績=“10米×4往返跑”成績×25%+“男子縱跳(女子一分鐘仰臥起坐)”成績×25%+“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績×25%+“立定跳遠”成績×25%
四個項目中任意一項成績達不到35分者,無總成績,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警務素質測試時間、地點在平涼市公安局、平涼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測試。
(四)加分項
復退軍人中具有專門技能的特殊急需人才,該項得3分(具有多種專門技能的不重復加分)。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警務素質測試成績+加分項得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
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組織體檢。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時間在平涼市公安局、平涼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
(七)政審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政審人選,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進行政審。政審合格人員按照每職位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政審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根據總成績、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平涼市公安局、平涼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放棄聘用資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已就業人員須在公示結束一周內提供與所在單位解聘證明。
在資格審查、警務素質測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中,符合條件人數未達到招聘名額的崗位,經平涼市公安局2019年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將招聘名額調劑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
四、聘用管理
(一)由市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限為3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按照《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市公安局決定是否續簽。不予續簽的,自動解除勞動合同。新聘用的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上崗前由市公安局統一組織業務培訓。
(二)招聘的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具有干部身份,不占用公安機關編制,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管理和監督下,協助人民警察從事相應工作。
(三)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市公安局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五、薪酬待遇
新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實行月薪制,工資的發放和晉升按照《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五部分組成;試用期只發放基本工資,標準為每月2800元,并按有關規定為警務輔助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統一配發制式服裝。
六、注意事項
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警務素質測試、體檢、公示等環節,屆時將在平涼市公安局、平涼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通知,請各位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未及時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七、監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市公安局監督電話:0933-5960019,市人社局監督電話:0933-8212239)。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933-5960012)。
附件1:平涼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職位列表.xls
附件2:平涼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3:平涼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公安特警警務輔助人員評分標準.doc
平涼市公安局
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