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招聘工作人員13名公告(第一次)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介紹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是廣州市委、市政府直屬的綜合性哲學社會科學專業研究機構(公益一類、正局級事業單位),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服務市委、市政府決策為宗旨,緊緊圍繞馬克思主義重要理論陣地、黨的意識形態工作重鎮和新型城市智庫的定位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研究,著力提高綜合研判和戰略謀劃能力,提出專業化、建設性、切實管用的決策政策建議。詳情請登錄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http://www.gzass.gd.cn)了解。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社會科學院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9年版)》填報。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學校證明(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2019年畢業生、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不限。
2019年畢業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辦規〔2018〕3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或具有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副研究員、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1.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持有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持有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在網上報名后需郵寄以下資料: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復印件;代表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作的復印件;2019年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書復印件、身份證、代表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作的復印件。
郵寄地址:廣州市白云區云城街潤云路220號廣州市社會科學院604室人事處收,郵政編碼:510410。郵寄截止日:2019年5月17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資格初審
考生報名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審核,不再進行人工資格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職位條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4日,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和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http://www.gzass.gd.cn)的公告。逾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
(一)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應聘財務管理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參加筆試。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為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3:1以上(含3:1)才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具有博士學位或持有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不需參加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直接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2.財務管理崗位以外的專業技術崗位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持有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者),不安排筆試。此類崗位的應聘者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
3.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4.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公布。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留意我院官網通知。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按要求提供材料。
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個人身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單位證明)、簽名的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在職的考生應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2019年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等證件。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3.面試安排
⑴ 面試構成
面試分為專業文稿寫作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分別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每次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結構化面試成績于面試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沒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文稿寫作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4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60%。
⑵ 綜合成績
需筆試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文稿寫作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70%。
免筆試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文稿寫作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結構化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結構化面試成績相同,則按文稿寫作成績排序確定。綜合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人員,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替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
(一)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一條件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持有廣東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2019年畢業生應承諾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單位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理。
(六)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社會科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職位咨詢電話:020-86464310,86464101;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86464433。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1、廣州市社會科學院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