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亳州利辛縣城區普通高中教師選調50人公告
2019年利辛縣城區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公告
為支持高中教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規定,現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一批在編教師到縣城普通高中學校任教,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計劃
選調高中教師50名(詳見附件1《利辛縣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崗位表》)。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
2.任教2年以上(2017年4月25日前參加工作);
3.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4.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參照附件1《利辛縣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崗位表》,現場選擇崗位。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利辛中學。
(三)現場審查。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有本人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利辛縣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報考人員所填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規范。
2.合格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核準,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如因不能開考被取消崗位計劃的,允許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發現重復報考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4.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2019年5月19日。
(二)面試地點:利辛中學。
(三)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四)面試內容:我縣普通高中現行課本內容。
(五)面試時限:準備時長40分鐘,無生上課時長15分鐘。
(六)面試成績的計算和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原則上同一崗位只設一個面試小組,但對同一崗位因報考人數較多、需要安排2個以上面試小組的,面試成績不等同于最終成績,為平衡不同面試小組考官評分的差異,保證公平公正,采取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面試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數法計算考生面試最終成績。具體方法為:最終成績=考生面試原始成績×本小組的修正系數(修正系數=同職位全部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同職位本小組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修正系數、同一崗位平均成績、本面試小組平均成績和最終成績一并在利辛縣政府網、利辛教育網向社會公布。為保證選調人員的素質,對最終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后續程序。
(七)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
分報考崗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的,一并入圍。擬選調入圍人員確定后在上述網站公示7天。擬選調入圍人員因存在問題被取消選調資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由調入學校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予以聘用,調入學校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調入人員予以高職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員視為放棄調入資格。
六、成立組織
為加強公開選調工作的領導,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成立2019年利辛縣城區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 靜(縣政府副縣長、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鄭書第(縣財政局局長)
劉萬眾(縣編辦主任)
楊士軍(縣人社局副局長)
林曉鳴(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林曉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人社局副局長陳萍、縣財政局副局長邢偉、縣編辦副主任楊芳任副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七、工作要求
選調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報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試中的各項紀律規定,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若違紀違規,將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違紀責任。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規違紀將給予嚴肅處理。選調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0558-8800222(縣教育局)0558-8812151(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58-8702666(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紀檢組)
本方案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利辛縣城區普通高中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