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寧市選聘296名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公告
咸寧市2019年從回鄉大中專畢業生等人員中選聘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公告
為抓好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切實加強貧困村工作力量,進一步助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2019年咸寧市從回鄉大中專畢業生等人員中選聘一批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
2019年,咸寧市公開選聘貧困村工作人員296人。有關縣(市、區)選聘計劃詳見《咸寧市2019年選聘貧困村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全市回鄉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農村致富能手等領域人員。
(二)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基層工作,熱心服務群眾,甘于吃苦奉獻,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服從組織安排;
3.原則上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選聘對象:
1.現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或涉黑涉惡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目錄至今未銷的;
6.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言論等行為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選聘崗位及時間
選聘對象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選聘對象須為中共正式黨員)或村委會主任助理。
選聘時間為一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一年后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組織續聘工作。
三、選聘方式及程序
1.組織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15日至4月30日。采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和組織推薦等形式開展報名工作。報名人員須填寫《2019年從回鄉大中專畢業生等人員中選聘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復轉軍人還須攜帶相關退役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報名須提供單位書面同意證明),到報名崗位所在鄉鎮報名。
2.資格審查。鄉鎮黨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征求鄉(鎮)相關部門意見并重點審查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個人履歷、適崗情況等內容,初審情況經鄉鎮黨委研究后,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
縣(市、區)委組織部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聯審,征求紀委監委、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信訪等相關部門意見(其中復轉軍人還應征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意見)后,審核結果向報名人員反饋。
3.擇優選聘。鄉鎮黨委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考察,根據年齡、學歷、獎勵、黨齡、能力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比選(崗位報名人員較多的,可采取競爭性選拔的方式進行比選),由鄉鎮黨委研究后,擇優提出擬選聘對象人選,經鄉鎮黨委書記簽字確認,于5月20日前報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
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召開部務會研究審定審核意見及擬選聘對象人選,于5月25日前由分管基層黨建工作的副部長簽字確認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審核后,由縣(市、區)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與選聘對象簽訂協議。
4.培訓上崗。6月上旬,組織選聘對象開展崗前培訓,培訓后到崗工作。
四、選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對選聘到貧困村工作的人員,參照當地村副職干部標準發放工作報酬,經費由縣(市、區)財政負擔。對綜合素質好、群眾公認度高的選聘人選,屬非中共黨員的優先發展入黨,屆中調整時優先推薦進入村“兩委”班子,換屆時優先推薦參選。根據工作需要,推進符合條件的選聘人選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等。
六、有關要求
此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說明,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咸寧高新區黨群工作部成立專班,負責做好所轄鄉鎮選聘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有關事宜。
報名咨詢電話:咸寧市委組織部:0715-8126242;咸安區委組織部:0715-8334449;嘉魚縣委組織部:0715-6355886;赤壁市委組織部:0715-5335363;通城縣委組織部:0715-4325623;崇陽縣委組織部:0715-3399240;通山縣委組織部:0715-2365173;咸寧高新區黨群工作部:0715-8209178。
選聘貧困村工作人員計劃情況以及報名登記表可登陸咸寧組工網(http://www.xnzg.gov.cn/)查詢下載。
附件:
附件2:2019年從回鄉大中專畢業生等人員中選聘優秀人員到貧困村工作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咸寧市委組織部
2019年4月15日